請問我這樣是否算是侵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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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ckman1118 (玉骨冰心沐流塵)》之銘言:
: 首先,感謝各位的指教。
: 我本來就抱持著會被嗆爆的心情過來與各位詢問。不是要爭辯,而是真相會越辯越明。我
我不知道你是從哪個星球學來的認知……

有些事情的確是能辯出個道理,但也很多事情是辯不出任何共識與答案的。

扯這些扯太遠,我們拉回主題。

這個板是法律板,法律講求的只有一個。

原始的目的當然是講求真相,但法庭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好像都有道理。

為了釐清真相,只好偏重於大家不能否認、能取得共識的證據。

法律講求的是證據!


你媽媽嫁給誰?你媽媽有沒有家暴?你以前是不是媽寶?你是不是對你媽不孝?

上面這些疑問都無關緊要不是重點。

換句話說。

你強調自己被家暴,或我們看不慣你,都不影響案件的本質與結果。

不會因為你多被賞兩個耳光就能侵吞。

不會因為我們看不慣就能讓你拿不到。

: 也不太可能把二十幾年的心路歷程拿來討拍。就當我真的是貪得無厭的不孝子好了。
不必講的很可憐,我看過更悲慘的現實案例,姐弟從我有記憶就打罵關閣樓。

爹不疼、娘不在、後母欺、人生慘,狗都活的比他們倆快活。

並不是勾勒自己慘淡遭遇,就能獲得法律上的正義。

只要你不犯法,根本無需道盡身世。

只要你有犯法,說再多身世也受罰。

: 看您的回覆,重點在於金流的部分。
廢話= =

難不成重點在你的故事精不精彩?

還是家暴陰影需要侵佔多少金額才能撫平?

: 那想請問,我媽把錢轉到我帳戶,不就是一種贈與嗎?超過還會被課稅吧?
一般正常情況下是如此。

如果你媽不是一次性轉帳,沒出問題前國稅局未必會盯上。

簡單說。

你媽是不是贈與,要看你們雙方握有哪些證據。

如果符合贈與稅規定,訴訟後這筆贈與稅是補定了。(白花的)

: 那所謂的贈與到底怎麼定義呢?
嚴格說來算定的很廣,什麼都想抽稅。

但我覺得你並非真的想理解相關法律,只是想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近日選舉新聞你可以參考。

政治人物的配偶或小孩都跟你一樣是人頭,大家會認為是他們自己賺來的?


你的問題不是出在你動用你名下這筆錢。

: 一般父母轉錢給子女,哪天不爽就可以告子女侵佔嗎?
不必雞同鴨講。

套用你邏輯,哪個父母的錢最後不是給子女繼承?有這麼急嗎?

(不必回答,只是覺得你的辯解很瞎。)


一般父母轉錢給子女,哪天不爽就可以侵佔的不多,就你了。

: 這跟我的狀況有什麼不一樣呢?為什麼我這樣叫侵佔呢?
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你自己有專業認證的律師講的你都不信、不聽、不問?

要來跟鄉民辯論找真相?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今天鬼門開的關係?

: 我不否認我想聽到我想要的答案。但假如事實的確是如此,我當然不會傻到以身試法。我
: 並非不相信我的律師,但多問幾個也不打緊吧?
如果你喜歡被嗆的感覺、心碎的滋味,發文發問本就是你的自由。

闖紅燈或酒駕,問再多律師或警察,應該也不可能改變事實。

: ※ 引述《JustSad (職業被告)》之銘言:
: : 這篇文章開頭已經說明一切。
: : 不論你媽有沒有保存足以證明的證據,大家怎教?
: : 要我們大家教你如何侵佔他人財務嗎= =?
: : 細節不說,你哪來的錢?
: : 上法院你一樣無法說明你錢是怎麼從天上掉下來。
: 邊
: : 。
: 能
: : 把
: : 除非你也有挹注,否則你就是侵佔,不叫取回。
: : 舉爛一點的例子。
: : 借人頭給詐騙集團當戶頭,錢不叫你拿回去。
: : 黑吃黑是會出人命的。
: 用
: : 者
: : 你可以偽造文書說她贈與。
: : 在監獄一樣可以免除家暴的陰影。
: : 看到這句話超想回:關我們屁事?
: : 沒錢不會去打工或賣腎嗎?
: : 你不想相信你的律師,何必多此一問?
: : 你的律師需要騙你嗎?
: : 你的律師沒有概念嗎?
: : 如果你只是想問自己心中的答案,可以去宮廟求籤,或等媽祖託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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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歡迎提告,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

給我有效聯絡窗口,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

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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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9-08-02
還是謝謝您寶貴的意見。
Edith avatarEdith2019-08-06
沐流辰 怎麼會是 玉骨冰心@@暈了,還是我記錯了?!
Dinah avatarDinah2019-08-07
你的問題很簡單啊,大家都給這麼個答案,就是侵占阿,
你的理由跟解釋比如怎麼證明,那是你要不要說謊,對
方能不能抓到你的謊言,那是另外一回事,那不是法律
問題。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08-10
就被律師打臉了,想在ptt上找到不同的答案,可惜看起來沒有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08-11
專業律師說詞不想聽,以為鄉民能有餿主意?
Robert avatarRobert2019-08-11
原文底下H大的推文已經很露骨的點出原原po的邏輯問題
Hazel avatarHazel2019-08-13
不過我很好奇他諮詢的律師是怎麼回答關於主張贈與的部
份,他的文章讓人感覺他的律師好像從頭到尾只跟他講一
句「你這樣有可能會被告侵占喔~」
Belly avatarBelly2019-08-16
鬼門開不是31號23點?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8-17
原PO邏輯就是 "我需要侵占我媽的錢,才能防身她告我侵占"
正常人應該都看得出這句論調的邏輯偏差.....
Gary avatarGary2019-08-21
我喜歡這句的意思,只要你不犯法,無需道盡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