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民事拆屋還地是否有勝訴的機會?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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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局函:主旨:台端3人無權占用國有土地應依不當得利給付96/2月-100/3月占用期間之使用補償金247,500元,並請於100/5/31日前騰空地上物返還土地,如未獲辦理即訴請民事拆屋還地,請查照1.我已經繳納98820元2.我家戶籍還在本地上已經10幾年!請問民事拆屋還地是否有勝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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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1-05-10
版主您好這問題似乎已經讓你困惑多時.給你一個完整的答案如下1.你家好像是民國85年開始占用國有地﹝你之前說法﹞.所以確定不能辦理租約.當然也不能承購.2.既然你找過委員幫忙也僅延期到今年5月必須拆除.那應該是有土地使用目的.才會如此急迫.3.國產局打這類訴訟有專門的律師團.非常駕輕就熟.根據你佔有的時間點.沒有任何法理上的依憑.若還決定打官司.但最後房屋被拆以外.還要賠償訴訟和執行費.那又是一筆大金額.你自己應該考慮清楚.4.誰告訴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05-11
1.還是需要拆屋還地的!!2.不管你住幾年!!3.根據法律地主可依照知悉開始(法律追訴期).4.也就是說你沒辦法證明地主知悉已超過追訴期!!5.而你繳納98820元?是什麼?是他要求金額嗎?...
Ethan avatarEthan2011-05-10
因為已經住了10幾年才被發現,因此應該會有勝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