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汽車超速撞上闖紅燈機車相關責任歸屬與法律問題 - 法律
By Iris
at 2011-12-02T00:00
at 2011-12-0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今天朋友發生車禍。
在行經路口的時候撞上闖紅燈的機車。
想請問車禍的相關責任跟法律問題。
這是一起超速轎車撞闖紅燈機車的事故。
當時情況大概是這樣:
朋友當時是白線後第一台車,看見綠燈之後馬上加速要通過路口
然後一台闖紅燈的機車跑出來讓他煞車不及撞上去。
該路段是屬於高低坡,駕駛在行進的時候容易忽略前方路況。
當時闖紅燈的機車速度一般,像是慢速通過路口,朋友也有鳴喇叭示警。
但對方沒有聽見,加上朋友當時超速,所以就直接撞上去了。
現在被撞的一方因頭部嚴重受創人在加護病房觀察情況。
我方人員安全,但是車頭幾乎全毀,擋風玻璃也全部碎裂。
車禍報警處理時,警方有提到我朋友車速過快。
當時現場有其他車輛路過並提供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朋友當時經過路口時是綠燈,而機車是闖紅燈的。
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車禍的責任歸屬怎麼分配呢?
在雙方都有過失,但對方傷勢較為嚴重的情況下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還有相關賠償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我方還需要賠償對方機車修理費用嗎?
至於我方轎車損壞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醫藥費的部分,只有保一般陽春型的汽車強制險的話是否也能申請理賠呢?
理賠的話可以理賠多少?
請有經驗或有相關領域知識的人回答,謝謝:D
已更新項目:
剛剛收到消息,被撞的一方因為傷勢過重不幸過世了。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方會面臨怎樣的刑責與法律問題呢?
目前被提供的行車紀錄有明顯顯示對方闖紅燈
但因路口無測速照相,無法舉證我發超速
請問這樣要負擔什麼刑責與法律問題?
在行經路口的時候撞上闖紅燈的機車。
想請問車禍的相關責任跟法律問題。
這是一起超速轎車撞闖紅燈機車的事故。
當時情況大概是這樣:
朋友當時是白線後第一台車,看見綠燈之後馬上加速要通過路口
然後一台闖紅燈的機車跑出來讓他煞車不及撞上去。
該路段是屬於高低坡,駕駛在行進的時候容易忽略前方路況。
當時闖紅燈的機車速度一般,像是慢速通過路口,朋友也有鳴喇叭示警。
但對方沒有聽見,加上朋友當時超速,所以就直接撞上去了。
現在被撞的一方因頭部嚴重受創人在加護病房觀察情況。
我方人員安全,但是車頭幾乎全毀,擋風玻璃也全部碎裂。
車禍報警處理時,警方有提到我朋友車速過快。
當時現場有其他車輛路過並提供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朋友當時經過路口時是綠燈,而機車是闖紅燈的。
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車禍的責任歸屬怎麼分配呢?
在雙方都有過失,但對方傷勢較為嚴重的情況下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還有相關賠償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我方還需要賠償對方機車修理費用嗎?
至於我方轎車損壞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醫藥費的部分,只有保一般陽春型的汽車強制險的話是否也能申請理賠呢?
理賠的話可以理賠多少?
請有經驗或有相關領域知識的人回答,謝謝:D
已更新項目:
剛剛收到消息,被撞的一方因為傷勢過重不幸過世了。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方會面臨怎樣的刑責與法律問題呢?
目前被提供的行車紀錄有明顯顯示對方闖紅燈
但因路口無測速照相,無法舉證我發超速
請問這樣要負擔什麼刑責與法律問題?
All Comments
By Hamiltion
at 2011-12-04T19:40
at 2011-12-04T19:40
1.肇事責任歸屬:
首先為您釐清一些觀念車禍事故後續賠償責任 關鍵在於『肇事責任歸屬』
本案對方涉嫌闖紅燈為肇事主因
我方涉嫌超速駕駛可能為肇事次因
建議我方在事故發生後30日
向警方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即可了解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只要我方與有過失致人受傷
我方即需負相關民刑事責任
2.刑事責任部分: 我方因涉有過失造成對方受傷業已觸犯刑法 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 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3.強制險醫療理賠部分: 強制險的醫療賠償只要有受傷就可申請理賠不論有無肇事責任及過失皆可申請申請強制險相關醫療賠償有些重要的觀念必須先知道
若我方最後與對方達成和解時 務必於和解書中註明(本和解金額 含強制險相關給付)會對我方較為有利
4.強制險理賠內容部分: 可以理賠部分大致如下因字數限制 欲瞭解詳細給付金額細項可再來信詢問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醫療收據副本)b.往來醫院間的交通費用 (依收據實支實付上限2萬)c.健保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有住才有)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上述之限額為 20萬 5.民事賠償部分:
最後除了強制險賠償醫療費的部分外民事部分對方依法可向我方求償的部分如下您可套入下列可求償項目中自行計算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與維修估價單明細)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須休養之時間)對方需準備
1.薪轉證明 2.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無業亦可主張每月最低薪資17880元!D.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等... 並需受損物品照片及購買收據或發票)
E.預估後續醫療費用F.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依法對方亦可主張近親看護費用)G.精神賠償
6.後續處理方式:
本案我方因與有過失造成對方受傷
我方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及過失傷害之刑事責任
提醒您不可不慎!!
建議我方先瞭解對方傷勢情形並且協助對方申請我方強制險之醫療給付
主動去探視對方與關心病情表達我方之誠意瞭解對方要求和解之金額與細項為何?以避免我方有之刑事責任之疑慮
對方是肇事主因我方雖可要求對方賠償車損部份
但目前對方傷勢嚴重我方涉及過失傷害
故在此部分對我方相當不利現階段
較不可能在現階段要求對方賠償
建議我方先注意對方傷勢情形之變化
此部份與我方涉及之刑事責任有關
不可不慎!!!
7.後續問題協助: 以上為我的回答希望有為您解開疑惑若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點我的名字 來信詢問討論希望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給予您法律上最大的協助
加油了!!
2011-12-06 15:09:51 補充:
刑法 第 276 條 (公訴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您可先協助對方家屬請領強制險醫療及死亡給付
並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瞭解雙方肇事責任
若未與對方和解恐有面臨牢獄之災之可能
By Todd Johnson
at 2011-12-05T19:30
at 2011-12-05T19:30
僤佐凕卩刂
By Anthony
at 2011-12-06T22:42
at 2011-12-06T22:42
収偻呅
By Megan
at 2011-12-06T00:04
at 2011-12-06T00:04
剪修咏划侖
By Iris
at 2011-12-04T19:39
at 2011-12-04T19:39
在行經路口的時候撞上闖紅燈的機車。
該處有號誌
需要影片釐清號誌
沒有影片對方不承認闖紅燈,雙方各說各話
證明對方闖紅燈,對方主因或者完全責任
我方可能未注意或者無原因
無法證明,對方不承認,可能雙方各執一詞,無法判定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想請問車禍的相關責任跟法律問題。
這是一起超速轎車撞闖紅燈機車的事故。
當時情況大概是這樣:
影片有助於釐清爭議
沒影片雙方各說各話
朋友當時是白線後第一台車,看見綠燈之後馬上加速要通過路口
然後一台闖紅燈的機車跑出來讓他煞車不及撞上去。
該路段是屬於高低坡,駕駛在行進的時候容易忽略前方路況。
可能還是無法逃脫未注意的苛責
當時闖紅燈的機車速度一般,像是慢速通過路口,朋友也有鳴喇叭示警。
但對方沒有聽見,加上朋友當時超速,所以就直接撞上去了。
影片有助於釐清
沒影片,對方不敢承認,變成責任不明
現在被撞的一方因頭部嚴重受創人在加護病房觀察情況。
請小心對方可能符合刑法第十條第四項的重傷
我方人員安全,但是車頭幾乎全毀,擋風玻璃也全部碎裂。
對方確定重傷
除非你完全沒有責任
只要你有責任,那怕只有 1%,就要部份賠償
賠償出去的金額,跟你的車損求償,可能只是九牛一毛
車禍報警處理時,警方有提到我朋友車速過快。
當時現場有其他車輛路過並提供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朋友當時經過路口時是綠燈,而機車是闖紅燈的。
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車禍的責任歸屬怎麼分配呢?
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看是否有未注意、超速的肇事原因
在雙方都有過失,但對方傷勢較為嚴重的情況下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最低限度刑法 284 過失傷害
對方重傷,再導入重傷 還有相關賠償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我方還需要賠償對方機車修理費用嗎?
至於我方轎車損壞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只要有責任就要賠
只是多少問題
車損回復原狀為主非全部換新,零件有折舊,工資無折舊
醫藥費的部分,只有保一般陽春型的汽車強制險的話是否也能申請理賠呢?
理賠的話可以理賠多少?
體傷醫療,殘廢,死亡
體傷醫療應該可以一萬到十萬
主要看對方何時離開加護病房
離開加護病房以後,普通病房觀察,生命跡象穩定,就可以出院
兩周無法離開加護病房,那就很麻煩
可能會造成後續賠償金額很高
就算比例賠償,也是一筆很高的金額
請有經驗或有相關領域知識的人回答,謝謝:D
=
交通事故新聞蒐集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
=
=先療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他會整理資料交給檢察署
檢察署會發傳票給當事人
日期跟時間會錯開 ( 避免雙方當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
傷患先治療、檢查、回診
建議觀察三四個月甚至五個月再求償=
用極端的不太正確的舉例肇事主因,骨折,出院療養 6 個月到 1 年
肇事次因,輕微擦傷,門診 10 次內
肇事主因,法拉利,車損, 折舊後仍然高達 50 萬
肇事次因,骨折,在家療養 6 個月,可以求償 30 萬
你覺得肇事主因比較有利 ?
還是肇事次因比較有利 ?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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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2-03T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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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12-04T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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