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1.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2.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3.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依修正後.刑法第41條之規定.易科罰金之折算.則係以新台幣1000元.2000元.3000元折算一日....Showmore
請問發生車禍時-公務人員垃圾車是屬於下列那種3Q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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