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是汽車,我騎的是機車,我1/10號發生車禍昏迷送醫院,當時警察有來去現場座道路測量,因為我那時骨折住院,所以1/17號才做完筆錄,座完筆錄之後我就回高雄休養,然後發生車禍地點是在台北,而我這邊是綠燈直行,對方是汽車車道迴轉,我要請教的問題是:1.道路判決書什麼時候會出來?假設我現在在高雄市,會寄來高雄這邊嗎??2.聽有人說要在多久期限內備案,是到居住地附近拍出所備按就好,還是要再出事地的拍出所備案呢?3.我從現在修養��
請問車禍後,道路判決書...等後續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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