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發過文
(三月車禍,對方受傷,住院一個月,目前要靠輔助器行走,
開價120萬,我方保險算出只能給50萬,和解兩次未果,被他告)
(我方保險本來是算到70萬給他,再乘上肇責七成,再四捨五入,
最後可以賠給他50萬,但他嫌太少,認為他沒過失,初判表是說,
我在支道未讓幹道,而他是沒有減速、作隨時停止的準備)
目前進度是,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已開過偵查庭
對方還是跟檢察官說不願再談和解,就給法官判
我的問題是
如果我跟對方說,請他告民事就好,不要告刑事,
然後我把刑事要付給政府的罰金給他(打算給他六萬)
也就是,不管最後民事判多少,我再追加六萬給他,
以這個為條件,請他撤銷提告刑事,
這樣可行嗎?
謝謝大大解惑!
--
(三月車禍,對方受傷,住院一個月,目前要靠輔助器行走,
開價120萬,我方保險算出只能給50萬,和解兩次未果,被他告)
(我方保險本來是算到70萬給他,再乘上肇責七成,再四捨五入,
最後可以賠給他50萬,但他嫌太少,認為他沒過失,初判表是說,
我在支道未讓幹道,而他是沒有減速、作隨時停止的準備)
目前進度是,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已開過偵查庭
對方還是跟檢察官說不願再談和解,就給法官判
我的問題是
如果我跟對方說,請他告民事就好,不要告刑事,
然後我把刑事要付給政府的罰金給他(打算給他六萬)
也就是,不管最後民事判多少,我再追加六萬給他,
以這個為條件,請他撤銷提告刑事,
這樣可行嗎?
謝謝大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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