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前幾天我在我們的店的LINE群組留話給店長,是討論公事,結果跟我不對盤的那幾位就找到「良機」一直嗆我,我實在無法跟店長繼續討論下去公事,店長也開始往她們那邊開始跟我說教,其中一位小妹妹就留言說,即使眼前的這一個人,我很想打他,但我爸說要我唸阿彌陀佛...善哉善哉來修身養性。這個人我很敢保證,絕對指我。他們是對我在店的做事風格表示非常不滿,好,事情一碼歸一碼,剛開始我不以為意,後來覺得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教訓這一位口無遮攔的小妹妹,讓她刻骨銘心。我其實完全不認為有受到恐嚇,不過,我認為構成要件該當,請問法學專家,這是否已經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的恐嚇罪了?
請問這是否會觸犯恐嚇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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