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告的成嗎?(公然污辱 妨害名譽) - 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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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這樣的

我朋友(A) 我朋友的好朋友(B) B的前男友(C)

一開始C因為劈腿 而跟B分手

A看不下去 就在他的FB上罵C 不過A沒有C的好友 也沒開放非好友可觀看

所以正常來說C看不到A的內容

內容大概是這樣

因為C在某個夜市有擺攤販 以前A有去光顧過也拍過照

所以A就拿了以前那張照片PO了一篇文章 大意有點像是食記

但是有藏頭文 藏頭文內容是 "幹你媽劈腿王" (他在文章後面有說他有藏頭請注意)

還附上了一張照片 但是有將C的頭像打了馬賽克


結果C不知道透過甚麼管道看到了這篇文章

現在準備寄存證信函告A

請問這樣有辦法告的成嗎? (公然污辱 損壞名譽)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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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4-07-20
很有機會成立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4-07-22
建議找律師吧!
Annie avatarAnnie2014-07-23
看馬塞克打的容不容易辨認
Xanthe avatarXanthe2014-07-23
其實認識的都看的出來
Gary avatarGary2014-07-24
雖未開放給C看,若能讓不特定之人瀏覽,即符合公然
Xanthe avatarXanthe2014-07-27
劈腿是這個人的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又因PO文照片內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7-28
雖然有打馬賽克,但認識的都看得出來...可以識別特定人
我說的"很有機會成立"是比較含蓄的說法,講白話一點
Andy avatarAndy2014-08-01
的話,就是GG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8-01
感謝..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8-02
馬賽克打太薄,或是被標註人名可能被起訴,但是趕快删文,可
能他沒備份也沒証據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8-05
如果真的被起訴了,再姿態放低求和解,再不行就認罪認一認,
不過我猜他不會告,會說要寄存證信函的人,只是想要删文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