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有點複雜是我跟人同住後來回家有些東西忘了拿回來結果他好像也搬走把我那些東西也帶去說先幫我保管後來我一直跟他要他就跟我約地方兩次去都沒看到人打給他也不接後來用即時通跟我說要還要用寄的(他)(我)(2011/04/82:20:23PM):我用黑貓包裹季東西給你喔(2011/04/2112:47:31PM):0.0(2011/04/2112:47:42PM):0.0(2011/04/2112:47:52PM):你不是說要寄來(2011/04/2112:47:58PM):怎麼沒有ˇˇ(2011/04/2112:48:07PM):沒地址˙(他也沒問我地址啊(2011/04/2112:48:22PM):你不是說我帳單上面有==(2011
請問這樣有構成侵占嗎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