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的狀況構成竊盜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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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與女友去前男友家收拾東西
鑰匙是她前男友留給他的~叫他要收東西自己去拿
結果昨天和她一起去完~確認沒東西後就走了
過沒多久她前男友說我跟她一起去偷他東西
說調了錄影帶~可以證明我們有進去(偷?)
說他東西不見了~已經去備案~等著吃官司吧!!

當下一整個火!!!
為了避免她前男友對她不利
所以我陪她一起去收東西
結果那個人惱羞成怒~去警局備案說我們竊盜

請問板上大大們

1.這樣的狀況構成竊盜嗎?

2.這樣構成私闖民宅嗎?

3.這樣的狀況要怎麼處理比較適當?


我認知上感覺他前男友法律上比較站得住腳
所以上來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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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09-11-08
1.no 2.no 3.等他告 再互告
備案也還沒提出告訴 應該是嚇唬程度居高
Eartha avatarEartha2009-11-13
但是他說東西遺失~而我們有確實有進出?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9-11-13
那他還必須證明東西是你們偷的ㄚ 進出不代表偷東西吧
Jack avatarJack2009-11-17
試舉證他有允許你們進入的證明
Olga avatarOlga2009-11-19
我也覺得嚇唬程度居高 畢竟他也要舉證他受有何損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