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安安...小弟朋友之前有跟別人有債務糾紛他朋友茜他30萬左右...然後他的別的朋友聽到說他可以幫忙...但是他沒有說好...但是後來有人頂著他名子去處理債務...結果後來把人家一台10多年的車子開走...後來當事人報警要告我朋友...警察局發文來說要去做筆錄...說我朋友被告侵占罪...但是我朋友完全不認識開走當事人車子的人...本票也還在自己身上...我朋友本來就是打算說算了...不是很想討這筆錢...但是當初說他可以幫忙的人現在已經被關...也��
請問這樣算是侵占罪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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