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四項前段 - 法律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09-06-03T00:15

Table of Contents

如題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六十二條 四項 前段

家父收到了這張罰單

而上網去查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卻無明確指示

查詢如下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97 年 05 月 28 日修正)
第 62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
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
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
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
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
之處所。

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
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汽
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肇事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
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得予暫時扣留處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未經扣留處理
之車輛,其駕駛人或所有人不予或不能即時移置,致妨礙交通者,得逕行移置之。

肇事車輛機件損壞,其行駛安全堪虞者,禁止其行駛。

==============================================================================

請問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六十二條 四項 前段 的意義為何

以及相關處分為何

謝謝各位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09-06-06T06:00
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09-06-08T06:32
可能還得吃上刑法185之4 肇事遺棄罪 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09-06-09T00:02
被開單應該已經吃上了吧 畢竟是非告訴乃論

有關重利罪之問題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09-06-02T21:27
※ 引述《mbe (mbe)》之銘言: : 前幾天上課 上到重利罪 以前總認為重利罪之認定 應以民法之規定 年利率不超過20% : 基準 但教授提到 最近實務認為就算超過民法之規定 亦難認為有重利罪之成立 故想 ~~~~~~~~~~~~~~~~~~~~~~~~~~~~~~~ ...

中止「工作保證人」的關係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09-06-02T21:17
小弟的表哥三年前做為人家的工作保證人之一 如今三年已過 表哥要中止這樣的關係 欲寫一份「存證」寄予公司以及自我保存 因為家族都沒有相關的背景 也google過及爬過文 但是都沒有「存證」寫法之相關資料 想向各位前輩請教 是否有「標準格式」或範例可以參考? 而在書寫的過程中要注意哪些細節不能遺漏? ...

關於「私服」引發的 問題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09-06-02T19:26
事實經過: 就是小弟大約在四個月前開了一個天堂的私服,其實當時候只是開好玩的 就只是讓朋友們玩一玩,我也很新奇,順便研究用,之後就有去網站,拉不特定的 網友進來遊玩,然後這些網友,因為在遊戲中的打打殺殺,為了要更強 就跑來說要用台幣,跟我買私服裡面的裝備,我一開始是不願意扯上金錢 不過最後在敵 ...

請問一下為什麼要這麼寫?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09-06-02T18:05
第 235 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 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 ...

有關重利罪之問題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09-06-02T16:51
前幾天上課 上到重利罪 以前總認為重利罪之認定 應以民法之規定 年利率不超過20% 基準 但教授提到 最近實務認為就算超過民法之規定 亦難認為有重利罪之成立 故想 請問不知是否有人知到此標準再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