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請教要假扣押債務人不動產,因為該不動產位於新北市貢寮區,貢寮區管轄法院
為基隆地院,但與債務人借款契約上,記載若有訴訟事件,雙方約定第一審管轄法院為新
北地院,請問各位,要遞狀聲請假扣押,是要向那一個法院聲請?若為新北地院,可否請
新北囑託基隆地院辦理假扣押?另外,提存是否也可以在新北提存所辦理,不必到基隆地
院提存?以上煩請版友解惑,感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為基隆地院,但與債務人借款契約上,記載若有訴訟事件,雙方約定第一審管轄法院為新
北地院,請問各位,要遞狀聲請假扣押,是要向那一個法院聲請?若為新北地院,可否請
新北囑託基隆地院辦理假扣押?另外,提存是否也可以在新北提存所辦理,不必到基隆地
院提存?以上煩請版友解惑,感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