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意思表示錯誤熟知的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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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na
at 2017-08-04T00:53

Table of Contents


最近發生一件真人真事案例,但經稍微改編一下,以方便問版友有關於
其中的法律關係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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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上案例發生如下----


甲男致信乙女問: 乙先生,我意欲向你借個五千元花用,不知是否方便?
大家都好哥們,我想跟兄弟們借錢,比較有面子。

本來我是有點存款,
但由於日前我的存款送了一萬給另一個朋友,以致經濟拮据。
方便的話還請高抬貴手,謝謝!


乙女回信答覆說: 抱歉!我並非"先生",我是小姐!而且我也不想借你一萬元。


甲男見到自己借款要求遭拒辯駁道: 乙小姐,若我知你是小姐,就不會跟你借款。
況且我本來也只要求借款五千,而非一萬元

一萬元這數字是我贈與給朋友的金額,不是我
欲跟你借款的額度
我打算跟你借的數字也只有五千、五千、五千。


但是自此之後,乙女即自謂曰: 甲男向我借了錢,還一開口就是要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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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的問題如下:

(1)根據民法有關意思表示錯誤的法律規定,
甲與乙之間的借貸契約成立了沒有?


(2)若該借貸契約已成立,甲得否撤銷?又若得撤銷,係依照何種理由撤銷?



(3)甲誤認乙之性別,得否認為是關於民法第88條第二項所謂的當事人之資格,
交易上認為重要者之錯誤,而被認可為性質錯誤?


(4)乙女這句: " 甲男向我借了錢,一開口就是要一萬。"是否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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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交流,是內心上的。非那個人不可才能做到的。

和學問專業有關的我可以向外尋求,但心靈的安穩卻只有他能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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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7-08-08T23:39
這好像不是法律問題 也不是錯誤 單純乙女說甘話吧
Mason avatar
By Mason
at 2017-08-11T16:30
.........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7-08-12T22:20
當事人資格又不是泛稱一切個人資料,也要跟契約履行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7-08-16T22:54
相關才算吧?然後是否有理由是指在訴訟中的陳述得否
支持訴之聲明...只講一句話就問有沒有理由是哪招?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7-08-20T19:21
乙根本沒答應借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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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7-08-03T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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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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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勞保局檢舉公司高薪低報, 勞保局公文查證屬實。 但申請勞保傷病給付, 勞保局是以原低薪申報之投保金額計算, 並未因此提高投保薪資。 請問我應該向勞保局提起訴願,將傷病給付金額以正確薪資級距投保薪資計算, 還是向雇主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呢?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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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n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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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前陣子常在新聞看到徵信社的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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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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