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台北市,開女友家裡的車我直行,有一台車似乎看我不爽,突然從右側硬切進左側,就撞到了!撞到後他就很不爽下車看著我說我怎樣怎樣...那台車似乎是不爽我之前變換車道?我也有點莫名其妙對方有叫警察來!警察看地上畫線說是對方不對,後來警察看我車上行車紀錄器直接說對方不對,要對方不用送鑑定不然會有刑責,要他直接用保險公司陪我後來對方也同意,有在警察的紀錄上大約寫要賠償之類的簽名畫押!警察紀錄很多東西後,給我一張單子也給他一��
請益車禍後續動作等對方與我聯繫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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