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這樣開單程序是對的嗎?? - 法律
By Sierra Rose
at 2014-09-02T00:00
at 2014-09-0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7月份收到2張闖紅燈的罰單(罰單顯示6月份中旬) 在沒有攔截的狀況下 在沒有正面拍到車牌闖紅燈的狀況下 在事主完全不知道被跟隨的狀況下 罰單寄來也未附上照片 事後去監理站申訴……最後8月中旬補寄A4影印的照片 好笑的是 半夜拍出來的照片一片烏鴨鴨 照片都是由路邊監視器所拍出來的 這樣也行的通?
可笑點1
照片全都是路邊的監視器拍出來的 並沒正面拍到事主闖紅綠燈的車牌 (就算有騎在西屯路上 不代表有闖紅綠燈)
可笑點2
照片上有兩位巡邏警察在尾隨 怎沒攔下車輛 這真讓人很不合乎常理
可笑點3
西屯路黎明路口罰單一
西屯路環中路口罰單二
區區1~2分鐘內 區區的幾百公尺內 連開兩張罰單的路程竟連開兩張也未攔截也未正面照片 (事後申訴之後補寄上的影印的照片也都拍在西屯與黎明路口 完全沒有西屯與環中路口的照片 這樣環中路也能遭開罰??)
我疑問點很多 有誰能幫我 解說這問題要如何處理?這事情是6月份的事 這條路事主也常在走 但完全沒影像何時被跟蹤……也不確定照片上的那個人是否是本人 因為照片烏漆漆~
事主是我的家人 因為有這問題他也不知如何處理
有誰懂交通法律的 可以教我怎處理嗎?
Update:
★高大瑋回答★ 大大你好:
看完你所寫的之後 讓我了解許多 ^0^
原來舉發闖紅燈是不用證據 只要目視就能加以開罰阿~
那這樣 不就會讓許多人造成困擾 因為被亂舉發~
對了 你說寫的這一句 不太懂意思
*" 縱有~你也是經過下一個路口闖紅燈被舉發的 "* 我看不懂 = =
可笑點1
照片全都是路邊的監視器拍出來的 並沒正面拍到事主闖紅綠燈的車牌 (就算有騎在西屯路上 不代表有闖紅綠燈)
可笑點2
照片上有兩位巡邏警察在尾隨 怎沒攔下車輛 這真讓人很不合乎常理
可笑點3
西屯路黎明路口罰單一
西屯路環中路口罰單二
區區1~2分鐘內 區區的幾百公尺內 連開兩張罰單的路程竟連開兩張也未攔截也未正面照片 (事後申訴之後補寄上的影印的照片也都拍在西屯與黎明路口 完全沒有西屯與環中路口的照片 這樣環中路也能遭開罰??)
我疑問點很多 有誰能幫我 解說這問題要如何處理?這事情是6月份的事 這條路事主也常在走 但完全沒影像何時被跟蹤……也不確定照片上的那個人是否是本人 因為照片烏漆漆~
事主是我的家人 因為有這問題他也不知如何處理
有誰懂交通法律的 可以教我怎處理嗎?
Update:
★高大瑋回答★ 大大你好:
看完你所寫的之後 讓我了解許多 ^0^
原來舉發闖紅燈是不用證據 只要目視就能加以開罰阿~
那這樣 不就會讓許多人造成困擾 因為被亂舉發~
對了 你說寫的這一句 不太懂意思
*" 縱有~你也是經過下一個路口闖紅燈被舉發的 "* 我看不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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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Hedda
at 2014-09-03T18:56
at 2014-09-03T18:56
對提問版大的問題提出如下見解供參考
一.路邊監視器或是路人所提供之行車紀錄器
路口監測攝影機所提供之違規紀錄均可做為裁罰依據.
法規或法律並無規定不得做為證據使用.
至於:
監視器拍出來的 並沒正面拍到事主闖紅綠燈的車牌
(就算有騎在西屯路上 不代表有闖紅綠燈)
雖未拍攝到違規車牌~但如果人.車均符合上開時間
經過該路段且闖了紅燈經警察目視且無法當場攔檢情況.
該舉發之紅單配合人車確實經過且違規~
此張罰單就屬有效的.
而且(就算有騎在西屯路上 不代表有闖紅綠燈)
但也不能確實證明違規人(事主)真的沒有違規.
二.照片上有兩位巡邏警察在尾隨 怎沒攔下車輛?
此點確實是有疑義的.
違規人已經違規了闖紅燈~警察跟在後面?
依法規~應該屬於可當場攔檢開單舉發的情況才對.
莫非警察也違規闖紅燈不成?
依據處罰條例第7~2規定
闖紅燈違規因事發突然
(除非有固定式照相杆或其他照相採證)
不然警察幾乎都很難當場攔截開罰(危險性也很高)
因此大都會依據目視~記下車號逕行舉發.
三.法規並無規定闖紅燈不得連續開罰.
雖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3條有規定
逕行舉發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
定之最低速度或有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
之情形,其違規地點相距六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
六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
但提問版大是屬於闖紅燈~不在此項規定.
縱有~你也是經過下一個路口闖紅燈被舉發的.
◆◆依據版大所述~提出申訴或行政訴訟
必須證明該時間該人車均非(事主)違規人.
或是該照片無法正確判定就是違規人(事主).
裁罰機關在無明確事證的情況下
依法就不能貿然對事主做出裁罰.
2014-09-02 16:26:40 補充:
一.這是法規規定~不是我規定的也不是我說的算.
有沒有闖紅燈違規只有自己最清楚.
如果認為自己無辜或被栽贓冤枉~
可以循法令規定舉證提出申訴或是行政訴訟尋求救濟.
警察如為了績效枉法以不實之證據陷百姓於冤屈經查屬實是會被法辦的.
而且我所說的目視~是警察無法當場攔檢的情況之下=>請勿扭曲事實.
二.其違規地點相距六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
六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
縱有~~~意思是說你已經經過了下一個路口.可以連續舉發.
建議你多看一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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