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裡的錢該如何處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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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收到銀行行員通知,我有一筆錢在警示帳戶裡,

帳戶所有人想要帳戶解凍,行員表示對方必須把錢全數退還給我才能解凍,

不過,對方只願意退還一半的錢,我認為這項要求並不合理。

我的訴求就是要全數金額返還。


這件事源自10年前的報案,今年才收到銀行的通知,

覺得銀行並未及時通知,讓我覺得銀行很不積極,覺得權益有受影響。

我想取回那筆被騙的錢,因此想請教

1 拖這麼久才通知,銀行是否有所疏失呢?

2 警示帳戶所有人只願意退還我匯款金額的二分之一,這樣對方有觸犯侵占罪嗎?

如果不屬於侵占罪的話,那屬於什麼罪呢?

還是只能用民法提起訴訟?

向大大請教以上項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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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0-07-17
您自己被騙為何要怪銀行呢?您自己有積極追蹤報案的後續
嗎?難道因為您報了案,銀行就有義務要幫您把錢要回來?
合理嗎?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07-20
你是被銀行騙嗎?還是銀行欠你的?
Jack avatarJack2020-07-23
你跟帳戶所有人有認識嗎?還是單純的被詐騙?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7-28
要拿回錢要針對那個人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08-01
就用不當得利來處理吧,不然就告他詐欺。
Zora avatarZora2020-08-02
不關銀行的事啊
Sandy avatarSandy2020-08-03
你就跟對方拖嘛 對方不還錢帳戶裡面更多的錢就不能解凍
Kumar avatarKumar2020-08-03
你又沒有成本 看他要怎麼處理啊
你現在告民事基本上99%過時效 當年報案結果你要問接受
你報案的單位啊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8-08
警示一次效期只能兩年啊,十年前的案件銀行現在還不給解
除,是銀行沒照規定走吧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8-10
警察沒找他嗎,沒有起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