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店裡作促銷,有位顧客趁全店打九折,一口氣想買11盒的活顏馥莓飲,因為賣場上只有3盒,因此有去倉庫再拿兩箱原箱(未拆箱)給客人。三天後清點數量,發現少了四盒,調閱錄影帶,發現原來是上周六多給了客人四盒,那兩箱原箱所含的原來不是我們認為的共8盒,而是共12盒,因此我們共拿了12+3共15盒的活顏馥莓飲出去。發現了之後立刻聯絡那位顧客,說明是我們人員的疏忽多給了4盒,婉轉地請他歸還,但是那位顧客說當初貨是我們給的,他
貨品多給顧客不歸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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