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四級管制藥品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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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的大約經過是我前妻有在販售四級管制藥品,就是一般醫療院所可以拿到的史蒂諾斯之前因為我自身經濟狀況很差,還有積欠高利貸債務那段時間工作很不順利,收入很不穩定一次偶然機會被我前妻說服,替她去診所拿藥並用貨到付款的方式寄送到買家手中,結果這買家因為跟我前妻有買賣上的糾紛去報案警察傳喚我去做了筆錄,當天也開了偵查庭現在收到起訴書,用毒品管制條例起訴把我跟我前妻列為共同正犯,下星期即將開庭我在做筆錄的時候,有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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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2-23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看完版大對於案情的陳述後,頗令人動容的。但是犯罪是事實,如今案件都已經繫屬於法院審理了,建議委請律師進場協助,適時地維護自身的權益,販賣毒品是屬於重罪,如果沒有處理好,入獄服刑的機會是很大。祝你幸運囉!!法律不保護在權益上睡著的人。如有需要委任律師協助或是研究討論的地方,歡迎來信或是加入LINE研究討論!!祝你一切順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