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破租賃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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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們當初跟建商承租一店面,當時合約是五年,租金含車位,也允諾就算賣掉也不會影響
合約。
後來賣掉時,建商說因為新房東要用車位,讓我們使用別的車位,想說不會損失權益就好
,因為我們租房的考量就是要能夠停車。
最近建商說房子都賣掉了,我們不能再有停車位,但我們當初跟建商的合約,很明確的有
寫說租金含車位,也因此發現這幾個月房東在知情的狀況下讓我們付她的一個停車位。
想請問停車位是可以用民法來要求買賣不破合約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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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a avatarMia2022-10-27
似乎是可以
Thomas avatarThomas2022-10-30
房東:車位? 有啊,在隔壁縣市那邊......: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