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及謀職假的問題~請大大解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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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我目前就職於房仲業,每月只有休星期日,任職到現在2年1個多月,公司在10月告知我預計在11月中公司要辦裡歇業了。後來,我詢問預計會做到幾號?公司方面說11月15日左右。想請問的問題如下:1.因為公司是服務性質的,業務人員不算的話,只有我一位員工,想請謀職假的話,我應該從何時可以開始請呢?二十日前告知是包含六、日嗎??第16條(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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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rid avatarIngrid2011-10-25
1)就我所知~很多保險業自己賣保險、可是自己最不保險,公司勞健保、6%勞退提撥問題是敢怒不敢言,房仲業會不會這樣?我不清楚,所以我以質疑的心態提出看法,你就以求證的心態去處理2)先持身分證去勞保局申請【勞保投保明細】確認投保薪資有沒有高薪低報?6%勞退有沒有確實提撥?有自然人憑證就上勞保局網頁查3)預告20天~有薪謀職假是5~6天(一週2天)4)不給謀職假可以申訴勞工局5)謀職日天數一併讓我提前離開這樣是可以的嗎?沒聽過有這做法,如��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10-25
1.提前預告是包含六、日的,以日曆天計2.預告期,跟預告工資,擇一給你即不違法,也就是說公司也可以在告訴你時就讓你走,只要有付你應預告天數的薪資即可,換句話說,如果公司提前二十天告訴你,也讓你做到二十天後,當然就沒有預告工資了3.非自願離職書,資遣正式生效日給你就可以了,因為你也是要到那天後才能去申請失業給付,早拿也沒用4.如果文書工作是你在處理的,那就要千萬記得,請在正式資遣日前十天以前,向當地勞工局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