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教。01.最近大樓的地下室,有個惡鄰居,裝了一個"監視器",並主張該"監室器"所錄影之範圍,是他們的停車位,但該惡鄰居並沒有購買該地下室那塊土地,也無租賃該塊土地,意思就是該惡鄰居沒有任何該塊土地之持分產權證明,也無該地主之租約,後來清查該地下室產權,屬一家銀行所有,只是該土地是呆帳的樣子,銀行也沒有人出來管理該地下室,也沒有管委會。02.只要有人�
車位侵佔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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