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侵佔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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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教。01.最近大樓的地下室,有個惡鄰居,裝了一個"監視器",並主張該"監室器"所錄影之範圍,是他們的停車位,但該惡鄰居並沒有購買該地下室那塊土地,也無租賃該塊土地,意思就是該惡鄰居沒有任何該塊土地之持分產權證明,也無該地主之租約,後來清查該地下室產權,屬一家銀行所有,只是該土地是呆帳的樣子,銀行也沒有人出來管理該地下室,也沒有管委會。02.只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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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avatarTom2011-02-08
問:只要有人車子停在該"監視器"之位子,就會被惡鄰居驅趕,請問該"惡鄰居"之行為是否屬侵佔?答:若是地主的地也同意或默許供大家使用,就沒有侵占的問題了。問:警方是否要主動偵辦,還是一定要地主提出告訴?還是非地主也可以檢舉,警方無權偵辦嗎?答:如果地主也放任要給他或你們使用,這樣當然不構成侵占罪,自然你也無權去檢舉。地主若覺得停車位遭人霸佔,是可以提出侵占告訴。◎既然地主供大家停放,那你也可以�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2-10
1.若該地下室之產權為銀行所有,則屬於專有部份,非大樓住戶共同持分,其管理權只有該銀行可執行。2.未經專有部份之權利人允許,私自停車即屬侵佔行為。3.唯有該地主才有權利向司法機關提出違法行為。...
Elma avatarElma2011-02-11
個案應該屬於民事的範壔!也就是人民在爭論該車位的使用權而己。這種事情,別以為別人會「主動」處理,而是有利害關係之人,自己要「主動」處理,例如訴訟、抗爭....等等。具體而言,個案中的所有權人(即銀行)有放棄管理權的事實,也就是誰停、誰不停都不關它的事。至於你們誰停、誰不停那是你們的事,人家趕你,你就走,那是你自己的選擇;人家趕你,你不走,後果自行負責^^...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2-08
大樓有地下室怎麼會沒有管委會呢?警方不會管只能勸導而已除非他是公有地說不定那是他的只不過還債給銀行不然怎麼可能這麼這麼大膽去聯絡銀行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