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會對方說的和解金合不合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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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如題,我前兩個禮拜出車禍,是我((機車))撞到對方((機車雙載兩個都是中年婦女)),我們有約出來談((我第一次出車禍所以約出來談我完全不知道要跟對方要什麼證明要問清楚哪些東西)),駕駛要我賠他修車費14000((有單據))與他擦傷與全身痠痛部分的慰問金6000共20000,另一個後坐的腳趾骨折((腳趾有用固定支架)),他說醫生說要六周才會好但我不知道他有沒有醫生證明,他說他不能上班((做餐飲業但我不知道他一個月多少))要我陪他不能上班的損失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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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11-18
1.你前兩個禮拜出車禍.是你((機車))撞到對方.發生車禍是依據肇責歸屬理賠.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條1項)1.可據以分析當時事故地點.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2.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3.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車損傷之痕跡.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4.事故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5.事故過程中之人.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2.對方有受傷.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