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件,到底需不需要提告? - 法律
By Regina
at 2011-03-08T00:00
at 2011-03-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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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經過是家人走在斑馬線上要過馬路,郵局公務車同方向行駛要左轉沒有看到人,撞上了導致腦部受創(顱內出血),動了2次開顱手術,肋骨也斷裂,去交通隊了解目前是說兩人都沒有違規,如果和解不成要提告,再做事故鑑定。
我想問的是,肇事司機很有心天天都有來關心,也有承諾說後續醫藥費的問題我們不用擔心,但是因為目前還住院當中,還沒有通知說要繳費,腦部受創光是事後復建的費用也很可觀,我擔心目前口頭說是這樣說,但到時候開始一堆費用開始要繳,會不會又出現變卦,有人建議說要先提告以保障我們自己,但是若是處理不好我怕造成反效果,可否給我些建議??
已更新項目:
謝謝給我這麼多建議,
強制險的部分,醫療相關費用
是我可以要求肇事先支付,後續對方自己去跟保險請款,
還是必須要我們先負擔然後自行跟保險請款,
強制險收據附上請款,保險多久會撥款下來?
另外,後續轉去護理之家做復健,
這個費用是屬於強制險理賠部分,還是第三責任險和解時一次性求償?
我想問的是,肇事司機很有心天天都有來關心,也有承諾說後續醫藥費的問題我們不用擔心,但是因為目前還住院當中,還沒有通知說要繳費,腦部受創光是事後復建的費用也很可觀,我擔心目前口頭說是這樣說,但到時候開始一堆費用開始要繳,會不會又出現變卦,有人建議說要先提告以保障我們自己,但是若是處理不好我怕造成反效果,可否給我些建議??
已更新項目:
謝謝給我這麼多建議,
強制險的部分,醫療相關費用
是我可以要求肇事先支付,後續對方自己去跟保險請款,
還是必須要我們先負擔然後自行跟保險請款,
強制險收據附上請款,保險多久會撥款下來?
另外,後續轉去護理之家做復健,
這個費用是屬於強制險理賠部分,還是第三責任險和解時一次性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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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Gilbert
at 2011-03-08T08:12
at 2011-03-08T08:12
針對你的問題
1. 發生經過是家人走在斑馬線上 要過馬路,郵局公務車同方向行駛要左轉沒有看到人 ,去交通隊了解目前是說兩人都沒有違規,如果和解不成要提告,再做事故鑑定。
答 本案我方為行人行走於行人穿越道上!!
雙方又無號誌爭議!!
本案我方行人絕對擁有路權!!
雙方肇事責任歸屬如下
對方車 未注意車前狀況 且未禮讓行人先行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行人 未發現任何違規因素!!
本案對方應負起完全過失責任!!
相關法規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2:我想問的是,肇事司機很有心天天都有來關心,也有承諾說後續醫藥費的問題我們不用擔心,但是因為目前還住院當中,還沒有通知說要繳費,腦部受創光是事後復建的費用也很可觀,我擔心目前口頭說是這樣說,但到時候開始一堆費用開始要繳,會不會又出現變卦,有人建議說要先提告以保障我們自己,但是若是處理不好我怕造成反效果,可否給我些建議??
答 說實在的
我方無須擔心後續賠償之問題
只要我方依法主張 應無賠償經濟能力之疑慮!!
因對方駕駛人為公務車!!
後續的民事賠償責任
應由郵局及對方肇事者負連帶賠償之責!!
大大可先請家人安心養傷!!
病房部分也建議轉至一人病房 以利我方安心療養!!
其餘建議如下!!
壹 我方目前可先申請強制險相關理賠
強制險可理賠之相關給付大致如下
因字數限制 !! 筆者不多做說明!!
若有疑慮 可再來信討論!!
強制險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
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收據副本}
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
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上述之限額為 20萬元 f.殘廢等級給付 59~ 105萬 之間{須看我方狀態方可評估}
其中有關殘廢的認定標準 所謂殘廢 是指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 ,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所以你要先有這個部分的認知
a.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 ,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
或是
b.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我方後續留有後遺症狀況應無法避免 !!
大大要有心理準備了!!
貳. 再針對 除了強制險外
我方依法還可向對方及郵局求償的部分回覆如下
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 2 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我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e.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f.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g.精神賠償
我方後續求償之時
可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依照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來做換算,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3.本案中我方得求償項目中
還有三個部分是最為龐大的求償
但此部分求償需看我方後續恢復狀況來做評估
一為終身喪失勞動能力 的求償
可由我方年齡計算至65@為止
二為 終身需他人照顧的 看護費用 的求償
建議我方可主張每日2000元 並依近親看護主張之
三為傷者本人 的精神慰撫金!!
4.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 或需 詳細計算求償金額
歡迎點我的名字來信討論之!!
By Hardy
at 2011-03-10T02:28
at 2011-03-10T02:28
祝傷患早日康復,並順利拿到應有的補償。
如果您想了解車禍相關權益,就試著來諮詢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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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1-03-10T02:07
at 2011-03-10T02:07
就是車輛一定要讓
本案郵務車未讓行人的肇責明確
警察說二人都沒有違規
真是胡址...
顱內出血動了開腦手術後常見後遺症有
失語、失行、失智
平衡機能障害與聽力、視力等障害
外傷性癲癇、頭痛、眩暈
感覺障害、腸管障害、尿路障害、生殖器障害等
請多加觀察並持續回診治療
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By Jacky
at 2011-03-08T19:29
at 2011-03-08T19:29
轉彎車未讓行人在班馬線上先行
當然有事故責任
而肇事者駕駛郵局車
是在執行業務
因此
他所犯的是業務過失傷害罪
那麼僱主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
中華郵政公司也要負起損害賠償的連帶責任
所以
如果無法在6個月內和解的話
應先提起業務過失傷害的告訴
一定要記得
是事發後6個月內要完成告訴程序
你可以向當地派出所承辦員警表示
請他來製作筆錄
因令尊目前可能行動不便
所以員警會來
或是申請現場圖.照片.請一份診斷證明
再併同當事人登記聯單後
寫告訴狀向地方法院檢察署具狀告訴
你是擔心日後求償的問題嗎?
放心
不會有影響
肇事駕駛賠不出來
還有強制險及中華郵政來賠
By Rebecca
at 2011-03-09T09:42
at 2011-03-09T09:42
應於知悉起六個月期間,提出刑事告訴,但本人
現昏迷中,所以不能計算本件刑事告訴乃論期間
但最好先私下與對造詳談如何解決,因有些肇事
者涉及賠償即漏出其本人真面目,可先請醫師初涉評
評估病情,並聲請鑑定車禍責任歸屬,如發現對
造虛與委蛇,即應提出告訴,聲請檢察官指定代
行告訴人即可…
2011-03-08 17:05:32 補充:
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 況,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被告駕駛汽車,對此規定自應注意遵守。按行車速度,在郊外道路時不得超過六十公里,且汽車行經無號誌之交叉 路口,應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依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記載,車禍現場路面無缺陷、障礙,視距良好,被告對上開規定事項,非不能注意,竟不注意,致撞倒被害人受重傷,其 對被害人受傷,自應負過失傷害致重傷責任。
2011-03-09 12:02:51 補充:
亦可申請法院調解,但應
By Tracy
at 2011-03-08T19:54
at 2011-03-08T19:54
我想問的是,肇事司機很有心天天都有來關心,也有承諾說後續醫藥費的問題我們不用擔心,但是因為目前還住院當中,還沒有通知說要繳費,腦部受創光是事後復建的費用也很可觀,我擔心目前口頭說是這樣說,但到時候開始一堆費用開始要繳,會不會又出現變卦,有人建議說要先提告以保障我們自己,但是若是處理不好我怕造成反效果,可否給我些建議??
>>>先確定責任:可於30天後申請初判
>>>確定傷勢及損失:列求償清單
>>>申請調解:求償
>>>6個月內如未和解:表示雙方無共識或對方無誠意---再建議提告
>>>如有疑問可來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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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11-03-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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