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車禍初步研判 - 法律Isla · 2015-01-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上個月於自家附近的十字路口遭撞地點:一個無號誌的十字路口,車道數也相同,雙方均是駕駛自小客車事發經過:我行經十字路口要直行時,確認無車才行通過,但當我已過路口一半以上時卻遭右方直行來車撞擊我車的右後輪框及右後門,雙方待警察做完筆錄各自回家等待初步研判一個月後初步研判表:我是「車道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他是「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問題:我路口已過半以上卻遭撞,想法律All CommentsFranklin2015-01-0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依序如下A指揮人員B號誌(紅綠燈,閃黃閃紅)C支道理讓主幹道先行(慢、讓、倒三角形標示牌等等)D少車道理讓多車道E轉彎車禮讓直行車F左方車禮讓右方車照你所說你主因對方次因申請鑑定也是按到102判定路權把錢省下來吧交通事故本來就有很多這種有理說不清的所以才需要保險(第三人責任險)來分散風險(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Todd Johnson2015-01-05依你所言:1.在責任方面:你們是在無號誌路口發生車禍;一般無號誌路口依左右方來車來判定責任;(因為在台灣是屬於左駕駛;當駕駛者往乘客方向看去時;視野會比較好;我方要禮讓對方先行;所以囉;雙方責任為對方30%;我方70%)2.因為你的車被撞擊點是在右後門及葉子板位置,如果對方有保險公司出面;你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多賠你一成修理費用。如果你去申鑑定,鑑定出來的結果也會跟初步研判表一樣(因為交通隊也是專業人士,多花3000元)3.建議如果可以的�Isla2015-01-03鑑定沒用....他是突然出現的嗎?遠遠看到...不能禮讓嗎?Queena2015-01-041.依據車禍分析研判表顯示你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2條.對方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你若對車禍分析研判表有意見.可申請行車鑑定委員會再鑑定.原則上要推翻機會很低.除非有新事證.Related Posts勞基法7休1ACA國際證照圖片中,哪些車是直行車??請問一下這樣有構成和誘罪嗎如果台灣改成這種內閣制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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