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失敗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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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騎機車是因為對方騎機車闖紅燈撞上我..害我擦傷跟撕裂傷腳縫了兩針..有報警作筆錄了..我跟對方要求賠我沒辦法上班的損失一萬塊和幫我把機車修好..對方答應..對方說要把機車給他認識的修..我答應但我跟他說等修完我會再拿去檢查..機車回來發現有問題..我跟他說明哪裡未修好..我希望能在我認識的直營門市修..因為覺得他認識的修不好..已經給他機會過了..他不肯..堅持說要在他認識的車行修..他說不要就隨便我要告就告...(都是我自己在聯絡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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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avatarDavid2011-11-18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我騎機車是因為對方騎機車闖紅燈撞上我..依你所述,對方因違反交通號誌應為肇事主因。建議你事故30日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先釐清肇事因素。害我擦傷跟撕裂傷腳縫了兩針..有報警作筆錄了..我方醫療費用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醫療費用理賠。強制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1.健保醫療
Kelly avatarKelly2011-11-18
要買高仿的還是要去http://aaashops.com/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伦佺倔俀
Sandy avatarSandy2011-11-19
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直接到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詢問,一般上午都有免費義務律師提供服務;或者也可以上法律扶助基金會的網站尋求解答!http://www.laf.org.tw/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