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出了車禍,被對方撞。對方是小貨車,我是普通機車。家人說我未滿20歲,出面和解的事交給大人便行。(當然簽字不是我我簽的...。)因為那路口無監視器,所以沒有直接證據。只有路人指證當時兩台車子行進到擦撞的狀況。對方一度不願意將自己闖紅燈的紅單拿出來。(保險人員要他別拿出來,怕公司"虧錢"。)但是經過一番勸說以後才願意承認自己闖紅燈行為。經過多次和解以後,才將理賠金談好。但是家裡大人跟我表示,因我未滿20歲
車禍和解書,未滿20歲,理賠匯款...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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