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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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專家好,有幾點問題想提問。文章有點長,手機排版請見諒。

發生情況:
我:下公車的行人
對方:騎車

當時狀況:公車到站後,爲晚下車的乘客。(公車停車地點為停靠區邊邊)
一下車後就遭對方的摩托車撞倒在地。
我倒下對方也倒下,因當日趕著去面試,故當時未報案也未叫救護車。
但事後因爲撞擊的疼痛自行就醫,詢問了朋友後告知車禍需備案變當日前往警局報警備案

車禍當時對方沒有留任何聯絡方式給我,也未與我交談,僅告知我他要趕著上班便自行離
開。(我並未同意他離開,但他離開了QQ
因爲驚嚇也忘記要跟對方要聯絡方式)

警局做完筆錄後,警察告知對方為肇逃+過失傷害。
報案兩週後左右找到人,對方也做了筆錄。

一月時有進行第一次調解,(參考ptt肇事逃逸相關和解金額,大多數都說十萬)故當時
調解會告知和解金為十萬,肇事者直接說:那上法院吧。
所以第一次調解失敗。

後來法院有請肇事者去開庭,對方申請了二次調解。

這幾日剛結束二次調解。因前次對方態度所以開十五萬,但對方告知僅願意包一個紅包給
我方(金額為三萬六),調解委員一直要求我方降價,降價為十萬後、但對方也不接受。
調解委員一直要求我們再降一半。我方拒絕。
所以第二次調解也失敗。


在此有幾個問題想詢問:
1.肇事逃逸成立可能性。
(未與對方交談。僅公車司機下車關心&路人協助從馬路上移至人行道上)

2.調解失敗兩次的情況下,接下來是等法院通知上法庭嗎?如果上法庭的話需要做哪些準
備(除了賠償單據以外)

3.要求十萬和解金會很高嗎

再麻煩大家回覆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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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9-03-16
1、高。2、有什麼說什麼。3、不高
Oscar avatarOscar2019-03-19
是報案啦 就報警了為什麼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