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已和解,但車子無法辦理過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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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達人好,有個小小問題要麻煩達人做個解答。
過年前與對方發生擦撞,我方是靜止車(買鹽酥雞被撞),對方是全責,已達成和解並賠
我方ㄧ萬七千元,機車歸對方所有。後來對方一直不出面辦理過戶,電話也已是空號。我
方已經在4月底辦理停駛,請問達人們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備註:車子經車行評估後修理大於殘值,建議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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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6-07-27
錢拿到了??先停牌吧.....牌有稅金.y
並以書面方式(存證信函)催告
Hedy avatarHedy2016-07-31
只是...原PO好像搞錯了,機車過戶要檢驗吧
撞爛的車怎麼到監理站檢驗??? ^_^
Megan avatarMegan2016-08-03
所以要直接報廢,但所有權已是對方了,然後對方又不
出面處理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8-08
和解契約已經簽,那就是違約,民事問題。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8-11
所以存證信函寄出,如果對方沒有在時限內出面協助處
理,我方是不是就可以直接辦理報廢
Jake avatarJake2016-08-16
妳們沒寫清楚要給對方的車是否包括牌照?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8-17
和解書有寫車要歸給對方,但是車的殘值已不值得修理
,要辦理報廢,但要對方同意,不然車就一直丟在家裡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8-20
沒領牌的車還是車 報廢的車是否不是車 ?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8-23
僅辦理停駛的機車
David avatarDavid2016-08-27
催告,要求對方限期辦理停駛中車輛過戶
Lydia avatarLydia2016-08-29
若時間到還不出面,就直接辦理報廢,把報費金額匯到他帳戶
或者是提存法院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8-31
了解,謝謝你們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