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有點爭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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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機車(有強制險)與一輛自小客(有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行使同

一方向車道,在有交通號誌燈一路口上剛起步時,小客車行駛內線

道(內線道無"禁行機車"字樣,但左側有雙黃線),機車則由自小客

右後方約5~10m左右從外線道切至內線道並對自小客從左側進

行超車並直行,且欲在過前方路口與路口之後的平交道後馬上左

轉,且變換車道超車前有注意自小客車尾有無打方向燈燈號(據機

車騎士的說法是"自小客無任何燈號")當時自小客呈靜止狀態...然後機車在經過自小客

車左側時自小客車開始移動,然後機車就

被稍微往左側行駛的自小客(據自小客駕駛對在場員警

的說法是"原本要左轉")碰撞,因而造成機車騎士摔傷,造成機車騎

士是知多處擦傷及臉部右上部大片擦傷...請問...若「碰撞當時」

兩車皆「未越過雙黃線」,機車騎士與自小客駕駛哪方有過失?

若「碰撞當時」兩車皆「越過雙黃線」,機車騎士與自小客駕駛

哪方有過失?

若「碰撞當時」機車騎士「越過雙黃線」而自小客駕駛則「未

越過雙黃線」機車騎士與自小客駕駛哪方有過失?

以上三種情況~機車騎士該對自小客駕駛如何求償?

PS:自小客駕駛完全沒事,只斷了一支後照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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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09-07-31
誰越線誰就有過失啊,很多沒大腦機車很喜歡吃雙黃線
若汽車沒越線左轉撞上越線直行機車,機車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