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案件,已和解卻又收到傳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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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只是檢察官還要當面確認一下

你們雙方是否真的有和解而已

假設沒有當面問過你們 就結案了

結果有人用假的和解書跟撤回告訴狀遞進去法院

(刻印章很容易阿)

到時你們會很麻煩

所以還是當面確認一下

這個版很多人都會叫人打電話問書記官~

書記官很忙的好嗎

傳票都來了 還問

若我是書記官 我會很火大耶


※ 引述《ashinamy (嗯?)》之銘言:
: 事實簡述如下:
: 家母與人發生車禍後,直到起訴書(罪名為過失傷害)寄來對方才欲進行和解,之後亦和
: 解完畢,故將刑事撤回告訴狀連同和解書寄回法院,原以為將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孰知
: 今日卻收到刑事庭傳票,上面記載「請於庭期前試行和解」。
: 這樣是代表私下和解不成功嗎?還是法院未收到撤回告訴狀?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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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09-11-09
我納稅給政府請人 是幫我做事情的人不來花火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11-14
一樓心態不可取
Kama avatarKama2009-11-16
難不成我繳稅請公務員來當大爺??
Hazel avatarHazel2009-11-17
政府機關本來就是為國民服務而存在又不是存在來找麻煩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11-19
人力不足??那跟上司抗議去 要做這行就該有為民服務的心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9-11-20
而不是抱著鐵飯碗去的 預算分配無法符合國民的人力需求
那是分配者的錯不是使用者的
Wallis avatarWallis2009-11-22
有疑問不打電話問傳票上面寫電話幹嘛 浪費碳粉破壞生態?
Leila avatarLeila2009-11-26
基本上打電話問書記官沒什麼大不了 (茶)
Ursula avatarUrsula2009-11-27
還有人家都說起訴了 原PO還在"檢察官"確認 = =
Steve avatarSteve2009-12-02
若書記官多回答一個問題可能就可以省去當事人被強制到場(傳喚
Elma avatarElma2009-12-05
)的麻煩,書記官還不願意的話,這樣的書記官不懂得尊重民眾的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09-12-06
權利,個人覺得不太適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