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律問題..警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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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母子在晚上過馬路已走到雙黃線看有車要過來就停止不動想讓車過,但是車卻忽然逆向跨過雙簧線從後面追撞導致2人彈飛送醫急救目前2人都還在加護病房還發出病危通知,車子也沒煞車一直開約200公尺遠處才停下,一堆住戶有目擊開車是個男子,是後警方到場卻是一名懷孕5月大的女子說車是他開的,所以筆錄上都是那名女子,也未經酒測,<重點那名男子有到醫院看視他一身酒味>警方處理態度就是要我們自己去找證據是那名男子開的車,經過訪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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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avatarAndy2010-08-13
車卻忽然逆向跨過雙簧線從後面追撞導致2人彈飛送醫急救目前2人都還在加護病房還發出病危通知,車子也沒煞車一直開約200公尺遠處才停下,恩過程有人目睹嗎...你上法院時只要強調2件事.第一.逆向跨過雙簧線從後面追撞第二.車子也沒煞車一直開約200公尺遠處才停下以這兩件事去強調的話有酒醉.和沒酒醉.她的判決和起述的罪差很多.你看完下面後.跟那女生說說看.罪差很多.刑法第278條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之罪因而�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8-09
理論上警方有義務配合調閱附近的監視錄影器畫面!雖說他撞上後有行駛了200公尺才停下來但是這樣久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不過如果有錄影畫面拍攝到他們有瞤駕駛的狀況的話那就是妨礙司法公正!而酒駕的男子則是有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妨礙司法公正.女子則是偽證罪及串共2010-08-1002:29:11補充:其實在偵查庭過後律師去閱卷的話會知道證人的資料!...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