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無法研判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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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已逾一個多月,本日研判書已經拿到,但判決書的內容竟然是"雙方供詞不一,難以研判肇事原因"....這樣的判定結果,不知該怎麼辦才好?這起車禍是兩造機車事故,我方僅小小皮肉傷,手挽處脫臼,自行找國術館處理,而對方是對老公婆,也是皮肉傷,但對方索求除了醫療部分我方強制險理賠外,額外還要索求兩老壓驚紅包共四萬元,請問這樣的索賠合理ㄇ?另外還有對方機車維修費用近五千元,也要求我方全額給付,但若照研判書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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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avatarIvy2013-12-05
雙方都有受傷,若對方對你提過失傷害的告訴,你也可以對他提告。研判書載明難以研判肇事原因,建議簽個和解書,彼此負擔各自的損害,然後放棄民刑事追訴權利,這樣最保險。如果談不攏,可以先申請鄉市公所調解調解委員均由地方上具有法律或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擔任...
Agatha avatarAgatha2013-12-03
1.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0條1項)1.可據以分析當時事故地點.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2.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3.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車損傷之痕跡.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4.事故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5.事故過程中之人.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2.現車禍分析研判表內容是難以研判肇事原因.你可請當地民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