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該如何求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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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5月25日早上跟媽媽一起去菜市場,回家經過閃黃十字路口時,被一輛轎車從右側路口(轎車是閃紅路口),我們摩托車後半部撞上,導致我媽右半顏面腫大,右眼球血管破裂,目前恢復狀況良好!而我呢,則因劇烈撞擊導致右腳踝骨開放性骨折併脫臼,當時已開刀使用鋼釘固定,但一年後還需開刀取出,目前持續復健中,而肇事者在我們住院期間有看過我們一次,但發生至今連一通慰問電話也沒有,之前也有我們申請二次調解,但肇事者均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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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10-09-24
發問的大大你好: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壹、就肇事責任而言,就你文中所述,『回家經過閃黃十字路口時,被一輛轎車從右側路口(轎車是閃紅路口),我們摩托車後半部撞上』雙方肇事責任應為對方:『閃光紅燈未禮讓閃光黃燈先行』為肇事主因我方:目前未發現違規因素,但可能會有『行經閃光黃燈路口未減速慢行』或『未注意車前狀況』之次要肇事責任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
Oscar avatarOscar2010-09-25
第一:你不要先預設立場"誰對誰錯"第二:沒有所謂比例賠償(哪一條民法有規定???完全是由法官認定)第三:先去網路申請"車禍初判表"釐清肇事責任第四:如果不爽直接提告(當然看你要求什麼,如果想爭一口氣對方過失傷害跑不掉)第五:網路很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去找一份,逐條逐狀把要求的理賠寫清楚ps:有些人認為有保第三責任險就以為肇事責任與他無關,遇到這種人直接提告別客氣,民事賠償只要依法有據法官不會少給你......刑事提告,�
Dora avatarDora2010-09-27
那當然阿左方要讓右方通行除了支道或幹到支道就要讓幹道先行納車禍一定是兩方都有疏失不要想把責任給另一方去法院有是3跟7責任分去法院也不見得可以陪那嚜多所以你可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