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的和解方面的問題 - 法律

Margaret avatar
By Margaret
at 2010-02-1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男友發生車禍
已經跟對方到警察局要談和解
對方說要分兩次付
一次是上次談和解當天付
一次說大年初一(今天)早上十點
結果我男友打給對方
對方切我男友的電話
結果對方的爸爸打給我男友
說什麼要改晚上八點
問題是 對方一直改時間
變成我男友又要橋時間出來
這樣該怎辦呢????
Update:
問題每次都得配合他~
每次配合他~又遲到!!
Update2:
挖~
可以請警察提出告訴歐
因為當初去談和解
警察就說
她只借場地
不做保證和見證耶!!
Update3:
我男友一月底左右發生的
Update4:
那要親自去法院還是透過警察呢??
Update5:
謝謝你唷︿︿
Update6:
我對這方面不大很懂~
Update7:
因為對方分兩次繳
單子有寫說第二次繳的時間
從2/16日起繳清生效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0-02-14T21:06
民法第738條:
和解不得以錯誤為理由撤銷之。
民法第737條:
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
縱使是私下的和解,縱使沒其他證人,只要是雙方當事人,親自簽名用印的和解書,都屬有效ˋ都具有法律效率的。
縱使僅[簽名]未[用印],還是有效。
所以本案"
已經不得再就[侵權損害賠償]的部分,提起訴訟。
只能提起[履行和解協議債權ˋ債務]之訴。
沒錯!
警方無權ˋ也不得介入民事和解糾紛,更不可能當證人。
告訴乃論案件"必須要被害人正式提出告訴,警方無權主動移送。
哪來[請他處理若無法處理請他幫妳提出告訴]之說?
當知"
連報案都並不等於提出告訴。
告訴乃論與民事案件,警方根本就無權主動移送任何人,你要他們怎麼理?
縱使有受傷之案件"
過失傷害也僅屬[告訴乃論]案件,警員不可能ˋ也無權,主動要任何一方製作告訴筆錄,連法院也採[不告ˋ不理]原則,不懂的朋友,請不要[不懂裝懂]。
若被害人未表示,要正式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告訴,本案資料就永遠躺在警局,被害人根本就不會再,接獲任何進一步的通知。
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0-02-15T17:09
去法院聲請調解程序,那就是發傳票,他想改時間也不行(除非有法定理由),程序費用請對方負擔(500)!
這是一個方法!
如果有受傷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如果檢察官起訴,那法官也會先幫你們調解!
2010-02-1501:52:23補充:
除了法院調解,你也可以選擇鄉鎮市調解,不過由於發的是通知,不是傳票,對方若不到,你也拿他沒輒!
2010-02-1601:54:13補充:
1.和解契約成立,但是你是否能舉證?就是是否有文書能證明,口頭說好,一方反悔,那就要有證明!
2.如果能證明,對方又一直更改時間,你還是得上法院,這次變成和解契約的給付遲延,到時可能變成債務不履行,所以之前我才建議還是上法院調解取得調解筆錄或調解契約要公證!因為這樣才能直接執行,他不想付也不行!
3.和解契約也是契約,既然給付遲延,經過催告而未履行自然能解除契約,在回復原狀的情況那自然能聲請法院調解!
和解契約只說不能因錯誤撤銷,沒說債務不履行也不得撤銷!
民法第254條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
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0-02-15T15:23
很簡單ㄚ
妳們就找有空閒的時間
再回到當初談和解的警局ㄚ
情形告知承辦員警
請他處理若無法處理請他幫妳提出告訴
那就會有法院傳票給對造他就會很準時的還妳們賠償金
2010-02-1414:36:23補充:
對了
車禍案件屬民事責任唷
不得超過六個月唷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0-02-15T13:07
對方肯付就好了配合一下又合彷
要訴訟你損失的恐怕不只那些時間

即時通上的檢視社交名片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0-02-14T00:00
即時通上的檢視社交名片可以看的自己的資料請問怎麼修改或是隱藏??

關於原來是美男啊的DVD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0-02-14T00:00
請問網路上有人說and#34;原來是美男啊and#34;會有導演版加長到20集這是真的嗎?如果是真的何時會在台灣發行呢?今天 ...

98年3月以前的罰款條例問題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0-02-14T00:00
我聽家人問我說她曾經看過一則報導裡面指出98年3月以前罰款[哪種項目的法款我不清除]只要經過5年期間沒去繳款 ...

警員只會開罰單?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0-02-14T00:00
這件事情發生在2010-02-10中午11點左右,地點在文心路與大雅路口的and#39;and#39;華南銀行and#39;and#39;前面,那天我去銀行 ...

昭信律師事務所的見解的疑問?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0-02-14T00:00
(一)2月11日14:08and#34;生活法律and#34;有匿名者問:因與父母不和.所以到同學家過了一夜.問構不構成妨害家庭罪嫌.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