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的理賠金額,如何計算較合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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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人因未注意路況,於白天視線清晰的狀態,違停在紅線等人,且已按暫停燈,馬路是三線道,不料遭一台摩托車從後方撞上,對方跌倒受傷,肇事原因為本人違規停車,對方為未注意前行動線,因對方骨盆腔受傷頗嚴重,近10個月尚需復健,但對方在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遲不出據申請理賠或談合解,並推說收據遺失等多種理由,在6個月的最後一天提出60萬,因無法接受對方題告,後經檢查官開一次庭後,做出書狀並要我去申請調解,經調解委員提出30-35萬,並再度安排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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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y avatarHedy2013-12-19
1.你違規停車在紅線.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1條.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三.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四.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2.對方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3.你可用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
Rachel avatarRachel2013-12-22
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1-2成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約8折,有富邦新光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有的有送免費道路拖吊(車壞掉的顧路邊的時候很有用,自行找人拖吊超貴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12-19
經調解委員提出30-35萬,並再度安排第二次調解,請問我該接受這樣的金額嗎?>>>應視對方傷勢及肇事責任而定>>>另要考慮對方以刑逼民另我應如何要求保險公司負擔較多比例的金額,而不是自己貼補不足?>>>談判及爭取****如有疑問可來電共同討論解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