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近日騎乘機車與另一台機車發生行車糾紛,對方態度極差且言語粗暴,而我為維護個人權益及安全,於是拿手機錄影取證,當警察來處理辦案過程時我也全程錄影,但交通隊一員警告知我這是非法取證及侵犯肖像權全,個人認知我這樣錄影是無違法,但為了不得罪警察,所以我就收起手機,但心中一直有疑惑,所以請各位大大提供解答及法條,問題如下:1.本人是否可現場錄影取證,包含警察來處理時一併全程錄影?2.何謂非法取證?3.
車禍糾紛我現場錄影取證,是否有涉及非法取證和侵犯肖像權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