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索賠是否合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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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個月前與一輛小客車發生事故我們身體都沒有任何傷害最近警方的判斷報告出來:我這邊是要付全責因此對方就打電話來說他這一個月修車期間都沒有車可以開但是他上班接送家人不能沒車所以去租車及跟親友借車因此花費了許多汽車燃料費跟洗車費因此要跟我求償$10888最近快要修好牽車了他想以這個金額跟我談和解不知道大大覺得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我真的有需要做出賠償嗎?如果有的話他開的金額是否合理呢?我目前的收入狀況比較不穩定而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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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avatarJoe2014-01-20
真難過板大遇到這樣的事情,希望您重新振作首先我想先和您說遇到這種事情的賠償原則~~第一、作為賠償的依據原則上是看刑法和民法,民法是主要的依據,而刑法是規定您有罪或無罪,是否有罪會影響到民法的賠償。第二、所以先看刑法的部分,既然對方身體沒有受傷,所以沒有過失傷害的問題。而至於毀損罪沒有處罰過失,只處法故意毀損他人物品之罪,所以也沒有毀損罪。第284條(過失傷害罪)1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Iris avatarIris2014-01-18
同上樓...這如果是和解費的話...半夜就該去敲對方的門啦...車輛隨便烤漆都要4.5千元...帶步費一天最少也要800元...一個月算下來少說也要2.3萬了...還不算修車費...
Yedda avatarYedda2014-01-21
大大好,筆者完全附議"彥文"大大的回答內容,如果10888元,已經包含"代步費用";(趕快和解)好爸爸與帥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