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主因跟車禍賠償有經驗請進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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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本人行經雙線道騎著機車發現前方自小客車減速我準備在單黃虛線上準備超車時速40-50之間在超車中已和對方轎車並行時對方突然打方向燈直接左轉我撞到他的左邊前面車頭那他撞到我的右側我直接倒地滑行右小腿多處擦傷小腿內側三公分撕裂傷我這邊有幾個問題想問1.撞到當下他還繼續行駛往左邊巷子並無保留現場我這樣是否可以懷疑破壞現場?2.我可以叫他賠車禍所破損的衣物嗎?3.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嗎?4.機車改裝品保險公司會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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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ira avatarElvira2015-01-08
你起碼有超車不當的次因(提醒前車,前車允讓,左側超車)如果你有逆向,你可能主因沒有逆向對方可能主因也有可能雙方無保持適當間隔,各半1車子撞人,對方駕駛身體不會痛,所以不知道撞到人很正常2通常都會賴,而且還牽涉到折舊不然我三年前買的舊衣物,賣你新衣價,你要不要?3可以告,但是成立與否是另外一回事你爽,你高興,隨時可以去告4改裝品通常也會賴,同樣有折舊問題把對方惹毛了檢舉你改車,讓你被開罰單(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