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要和解,擔心賠償金額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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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rah
at 2011-10-2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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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6-肇事日期
 由於當時小弟騎摩托車的時間約為晚上8點,天色昏暗,在兩處十字路口(巷內)有三盞路燈,分別在兩處十字路口與中間路端各1盞!但是由於當時兩處十字路口的中間路段有房屋在施工,所以中間路段的路燈並無開啟,而讓中間路段的光線不佳..由於小弟在弟一個路口處等待紅燈,當紅燈轉綠燈後,開始緩緩加速後約20~30公尺就迎面撞上從左側出現的一名婦人(年約4X),但當時小弟因為該路段的照明設備實在不足,所以在靠近婦人約1~2公尺處才發現該婦人已為時已晚,但小弟確信的是,經由該紅綠燈路口向前前進後,小弟時速約只在30~40公里(因紅綠燈與肇事地點只差約20~30公尺,所以速度根本不能快到哪裡去,但是由於當下緊急,小弟立即打電話給119與110,並在現場等待交通大隊來查看現場,等到交通警員將現場勘查完畢後,並也對我進行酒測(0.00),便告知該名婦人送往奇美醫院當中,,順道問我是否要前往醫院觀察自身狀況,在當晚已經在第一時間去交通隊做筆錄,小弟本身只有輕微擦傷,只是當時在撞到該名婦人後,頭部雖帶有較厚的安全帽,但還是有稍稍重擊地面,所以小弟也去醫院做X光掃描,並無大礙,反倒是被撞到的婦人在醫院檢查時出現了腦出血的狀況,並有肩膀脫臼的情況。開刀後約不到一禮拜就出院回家休息了!
接下來,事情經過了兩個多月後,時間大約來到了7月多,在這段時間內我不時的會去探望該婦人的復原情況,但是在這兩個多月內,該名婦人的丈夫對我並不諒解,後來才從該婦人的口中得知,原來該名婦人早在發生事情的半年前就曾發生過車禍,且對方的態度是屬草草了事狀態,所以該婦人的丈夫才會對我的態度如此冷淡,也因為如此,在與該名婦人見面的時候通常附人會盡量將她丈夫錯開,別讓她丈夫與我會面!!!
 問題來了,由於這兩天,該名婦人告知我說她已經在前幾個禮拜去警局做好筆錄了(時間約在9月底~10月初),那她也在準備資料要分別去我方與他們那方的保險公司去申請理賠,當然我也有盡量在協助她,讓她可以快速的將理賠部分的事情給辦妥,但是我煩惱的就是接下來的事情!!
 因為小弟剛從學校畢業,且在念書期間都是使用就學貸款來繳交學費,且畢業後到目前為止還沒找到工作,光是生活就是一個問題了,雖然有想過跟家裡的長輩們借錢,但是因為在今年發生過太多事情,家裡的經濟已經一落千丈,導致讓我不知如何向家人開口,應該說是不忍與家人開口,所以小弟現在是很擔心不知道和解的賠償金額該如何去與對方談妥?
對方的傷勢,左肩頰骨有開刀,肋骨有斷三根(醫生說會自然好所以沒開刀),腦部因當時車禍瞬間有倒地撞至路面上,所以有水腫,但因後來休息後已大致痊癒.
請根據以上小弟所描述出來的實際情況來分析看看...大約多少的金額算是合理的!!!因為小弟身邊的朋友們是說如果對方開出來的價格太過於誇張,就要小弟選擇走司法訴訟,交由司法來判定對我比較有利!!!是不是如此呢???
Update:
To邱總:
移送車禍鑑定資料??但是我這幾天才去申請現場圖.照片.判定分析表....
最快也要1個禮拜過後??不知道您所說得是否為這三樣之一??
倘若不是的話...又該如何申請您所說的物品??
車輛肇事委員會?小弟有去查詢網路上衣些資料...但是光申請肇事鑑定表就要3000...說真的小弟現在說難聽一點是幾乎快要生活不下去了....
有利的證據??例如什麼呢??如果妳說監視器的話....因為肇事地點為巷弄地區...根本沒有任何的監視器...倘若說要證人的話...由於聽說肇事地點附近的鄰居說該路段因今年年初有房屋施工的關係,而導致光線不佳引發多起車禍!!!
Update 2:
To:006
的確還是要有影片才有證據說話...
畢竟今天不管在這邊說什麼我只要沒有證據的話要讓人確信都很難
因為受重傷的不是我!!
現在唯一等待的就是分析判斷表!!和一些資料!!
小弟剛出車禍當天去警局做完筆錄後
幫我做筆錄的那位警員也是跟我說
要我拿出誠意好好的去關心人家
這樣說不定可以讓人家不會對我有壞印象!!
然後小弟也有問她說現場判斷
那位員警是私下跟我說,如果今天時速有超過50(該路段標準),現場車痕不會只有這樣!!
他是跟我說可能是幾乎沒煞車直接迎頭撞上才有可能讓該名婦人傷勢較為嚴重!!
反正一切都只能等待資料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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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1-10-27T07:18
交通事故發生"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
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你以上 [照明不良ˋ車速緩慢ˋ施工~~等等]所有的敘述"
都不能當成推責 的藉口"
法院也不可能接受!
本案最終結果"
你非常有可能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為分析鑑定最終答案!
現在只有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也才有求償的[法源依據 ]。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至於百分比的問題"
這就是[保險公司誤導他人的陋習與詬病],不論是交通隊的分析研判表或處理警方,絕對不會告訴你或註明百分比的字樣。
從民國82年起已明令,不論是交通隊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或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都不准在研判表或報告書面上,出現百分比的字樣,都僅能以主因ˋ次因作為分辨而已,分攤百分比統一由法院判定,民間所說的百分比,都是保險公司,為爭取自己的利益自己喊出來的,一般民眾跟著被誤導所謂[人云我亦云]。
根本沒有任何法規可供依據,一般人跟著亂喊,一方說2比8ˋ另一方說4比6,5比5,3比7,1比9~~等,法條ˋ法規在哪?
沒有 法條作為依據,空喊是沒用的 ,不是喊口號,跟著喊造勢就會贏!
曾經有人摘錄:[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汽車險委員會編製] 內文 ,那並非[法律條文],還是僅止 於[保險公司 自訂]的內規而已。
不能做為 抗衡談判的依據。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 [依肇事比率分攤]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
民法第191-2條: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民法第195條: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加害人[肇事者你]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當然你們也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先申請調解,更沒有說一定要經過二次調解失敗才能提出告訴,這都是[以訛傳訛]的錯誤訊息。以刑逼民"
向來確實是受傷被害人,手上最佳的籌碼 ,也是必然會發揮效益 的,訴訟手段與技巧。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你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二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6萬元,[縱使以最低拘役30天計算也要花三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刑事歸刑事ˋ民事歸民事,刑事庭僅就是否構成犯罪要件,起訴ˋ判刑,民事部份另由民事庭裁定ˋ判決。
檢察官只針對刑事部份 ,是否構成犯罪要件偵查,裁定提起公訴與否,若雙方不能ˋ或不願意和解,唯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1條 規定,裁定提起公訴 ,移往一審法院審理ˋ判決。
然本案雙方都有受傷事實"

[雙方都有過失],雙方都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無誤。
就成為"
互控過失傷害案件
倘若雙方都堅持己見,拒絕或無法達成和解,其最終結果就是,雙方都會被檢方提起公訴ˋ進而被院方判刑。
2011-10-28 08:11:27 補充:
是否可以接受 分期付款給付
其決定權 在 告訴人[受傷被害人] 手上
不論是 檢查官或法官
都無權 強制命令 被害人一定要接受 分期給付方式和解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1-10-28T20:22
2011/05/06-肇事日期 由於當時小弟騎摩托車的時間約為晚上8點,
處才發現該婦人已為時已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3 + 94
視線不良、昏暗,減速慢行,注意安全,隨時煞停應變
確實做好減速慢行,縱然碰撞,損害也未必太大
但小弟確信的是,經由該紅綠燈路口向前前進後,小弟時速約只在30~40公里(因紅綠燈與肇事地點只差約20~30公尺,所以速度根本不能快到哪裡去,但是由於當下緊急,
影片有助於釐清
沒影片雙方各說各話

小弟立即打電話給119與110,
並有肩膀脫臼的情況。開刀後約不到一禮拜就出院回家休息了!
婦人的體傷醫療費用可以先申請你的強制險
費用應該在一萬到四萬之間
你的體傷醫療可能要用你自己的其他保險,學團勞商
脫臼,開放復位術,有機會在家休養兩個月到六個月
薪資賠償會佔有很大的比例
從他的傷勢,你時速可能不只 30 、 40
接下來,事情經過了兩個多月後,
常附人會盡量將她丈夫錯開,別讓她丈夫與我會面!!!一碼歸一碼
遇到死要錢的,你怎麼做怎麼錯  
問題來了,由於這兩天,
以小弟現在是很擔心不知道和解的賠償金額該如何去與對方談妥?
要先釐清責任
例如事故地點 100 內是否有斑馬線、地下道、天橋等等行人穿越道
或者路中是否有雙黃線 ( 雙黃線不得跨越 )
你可能有未注意次因也可能無原因
事故後三十天後可以去申請初步分析表

對方的傷勢,左肩頰骨有開刀,
有利!!!是不是如此呢???
你主因或者完全責任
可能二三十萬 ( 薪資損失佔大部分 )
對方主因 ( 違規穿越馬路 ) 你次因 ( 未注意 )
可能五萬到十萬
響少賠重點在釐清責任
但是對方可能濫用過失傷害
2011-10-27 02:25:05 補充

To邱總:移送車禍鑑定資料??
該如何申請您所說的物品??
交通大隊申請初步分析表 車輛肇事委員會?小
,而導致光線不佳引發多起車禍!!!
沒影片雙方各說各話
=
交通事故新聞蒐集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1-10-27T15:01
你好:
關於燈光不足和現場施工,
你是否有照片可以舉證,
車禍鑑定時,順便送去鑑定,
應該對你比較有利,
至少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
就算過了刑法追訟期,
該位婦人有權利可以在兩年內提出民事上告訴。
就算你沒錢,
建議分期付款或其他方式來支出。
理賠的金額得視雙方的肇事責任,
依對方的傷勢復原情形、後續的就醫、精神賠償部分,
不敢說多少,金額是你情我願~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1-10-28T22:10
(1)
您提到
由於小弟在弟一個路口處等待紅燈,當紅燈轉綠燈後,開始緩緩加速..
........
如果您確認自己是綠燈之後才行駛..那就到車禍現場附近看看是否
有裝設監視器或目擊證人願意為您作證..以證明自己並無違規......
(2)
依您所描述被您撞傷婦人的傷勢..若論及賠償金額確實不是三~五萬
所能達成和解..除非對方是位"老實人"肯放您一馬....
(3)
依您肇事日期是 2011/05/06 快要過了告訴乃論六個月內的期限.
對方如果有意告您的話..也應該已經提出告訴了.看來您只好再
與對方溝通看看了...真不行的話..就等檢察官起訴之後再去區公
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再與對方談和解了...調解委員會盡量的
幫您壓低對方索賠金額的......
2011-10-27 02:24:35 補充:
若經調解委員會調解失敗..案件進入法官審理之時也會再作
調解且賠償金也能夠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的......
2011-10-30 16:17:06 補充:
您問:
選擇走司法訴訟,交由司法來判定對我比較有利.....
------------
如果檢察官認定過失在於您..所當然的是對您不利....
其訴訟最終結果還是會回到和解賠償事宜....若對方索賠
合理而您又無法與其和解..法官則會從重量刑....-而且別對
法官說您沒有錢..那無效的...法官會說"您要去借錢啊"....
車禍鑑定報告不是您所能掌控的..其裁決結果幾乎是您無法
反駁的...倒不如去尋找對您有利的證據..縱使機會渺小..全
力以赴吧...現在汽車也有裝置行車紀錄器..這也能夠嘗試看
看...
2011-10-31 23:57:31 補充:
和解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任誰也無法干預.....
願意以分期付款之方式支付..乃一種誠意與肯負
責任的意思表達..大部分是會被接受的..而分期
付款當然絕不可能是小額付款方式..更不可能分
很多期支付的....
Emily avatar
By Emily
at 2011-10-28T12:29
1.首先先了解警方移送車禍鑑定的資料,是否屬實?
2.再去了解車輛肇事鑑定委員會的意見。雙方誰錯的多?
3.對方受傷動手術,左肩頰骨有開刀,肋骨有斷三根,腦部因當時車禍瞬間,有
倒地撞至路面上,所以有水腫,但因後來休息後已大致痊癒.
4.依我的經驗,對方應該要20萬左右。你可以以你的誠意及環境困難,加上剛
畢業又失業中,請求3~5萬的理賠金和解。
5.實在不行,就上法庭吧!所以目前你要盡量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以備不時
之需!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1-10-28T04:31
基本上當時的醫療收據如果有保留完整可向保險公司要求給付 至於賠償金 可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3次不成 就交由司法訴訟來解決 至於調解時必要讓對方感到你的誠意 不然很難調解成功 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 那就法院見會比較有利 因為法官也會考量很多因素 不一定對方開的價錢就一定照單賠償

無期待可能性是什麼??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1-10-2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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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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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三十三歲,連鎖書店會想請年齡這麼大的人當店員嗎?我在104投了二家連鎖書店,但連面試的機會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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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nevieve
at 2011-10-26T00:00
我把相簿的瀏覽權限設為and#34;朋友的朋友and#34;並且在相片中標籤了朋友A如此一來...朋友A的朋友就可以觀看這本�� ...

關於車禍調解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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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onn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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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的時候發生車禍
兩方人員都有受傷
後來有試著要找對方出來和解
但是對方都沒有消息
一直到這個月初
去調解庭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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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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