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歸屬?非常急...感謝回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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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otte
at 2011-10-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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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了一次車禍 我是直行綠燈
我綠燈直行 限速40 我大概騎到55左右
有台車想加油就開在分隔島中間停下來
之後我就想轉彎車該禮讓直行車且我離他距離很短了我又是綠燈
他停下都沒動感覺就是要讓我先過....
之後我到離他幾公尺的距離他車突然動了要右轉我根本來不及煞車直接撞上
撞上他的右側前門,但是他有無打方向燈我根本沒看到...他說他有打
這樣責任我應該沒有錯吧? 我根本不需要賠他的車?
還有我車修了也不少錢他應該要賠吧?
大概幾成責任能幫我分析嗎?
感覺就是我照道理直行過去已經相當接近是他沒注意吧?
他還硬說他有看到我車...說還在很遠!!
如果一直有看到我車是不是一定注意到沒車才右轉?
他是直接停在分隔島那邊右轉不是從汽車道轉到加油站
懇請回答了!!
另外我車是新車(關於外殼都磨傷也是可以包含理賠吧?)
====分隔島===
汽車道

====分隔島====== 對方停在這 (汽車!!) ===============分隔島====
. 機車道 -------------------------在這撞上--
----------------------------------- ~~~~~~~~~~~~~~~~~~~~~~
~~~~~~~~~~~~~~~~~~~~~加油站!!!!!!!!!!!!!!!!!!!!!!!!!!!!
~~~~~~~~~~~~~~~~~~~~~~加油站!!!!!!!!!!!!!!!!!!!!!!!!!!!!!!
-加油站!!!!!!!!!!!!!!!!!!!!!!!!!!!!!!
Tags: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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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1-10-06T05:48
本案路權還是屬直行車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95年修法之後,已將第102條1項7款[原6款]的但書刪除,簡單的說:就是採絕對路權制。
對方是否有打方向燈 ,並不是 本案肇責歸屬的重點。
縱使對方能證實[有打方向燈 ]"
還是務必要負起 本案之肇事主因 !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所以求償方,也一定要有[法源依據],才得以[名正言順]的提出求償。
本案你應該也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的[肇事次因 ]存在才對。
撇開肇事責任比率不談"
不管新車ˋ舊車"
依法雙方都可以主張折舊給付 。
[工資部分不得主張折舊給付],此乃於法有據,只要主動提出此主張,法院就必須依法照准,也就是說求償的一方絕對無法拿到訴訟標的[修理費用]的全部。
試算公式: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修復費用總金額 ,減去 折舊金額之所得,才是對方應給付之實際金額。
依行政院公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固定資產折舊率表及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系爭汽車耐用年數為五年,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0.369,本件零件折舊後之金額已低於成本十分之一,應依成本十分之一計算。
至於百分比的問題"
不論是交通隊的分析研判表或處理警方,乃至鑑定報告都絕對不會告訴你或註明百分比的字樣。從民國82年起已明令,不論是交通隊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或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都不准在研判表或報告書面上,出現百分比的字樣,都僅能以主因ˋ次因作為分辨而已,分攤百分比統一由法院判定,民間所說的百分比,都是最讓人詬病 的保險公司,為爭取自己的利益自己喊出來的,一般民眾跟著被誤導所謂[人云我亦云]。根本沒有任何法規可供依據,一般人跟著亂喊,一方說2比8ˋ另一方說4比6,5比5,3比7,1比9~~等,法條ˋ法規在哪?不是憑自我感覺跟著亂喊就算數!
沒有 法條作為依據,空喊是沒用的 ,不是喊口號,跟著喊造勢就會贏!
曾經有人摘錄:[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汽車險委員會編製] 內文 ,那 並非[法律條文],還是僅止 於[保險公司 自訂]的內規而已。
不能做為 抗衡談判的依據。
當然你們也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 ],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 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先申請調解,更沒有說一定要經過二次調解失敗才能提出告訴,這都是[以訛傳訛]的錯誤訊息。
告訴乃論案件,若有和解機會,儘可能雙方都能各退一步ˋ海闊天空。
訴訟乃不得已之手段,其冗長的程序很累人的,任何一種官司打下來,少則數月ˋ多則數年,造成雙方精疲力竭,其最終的判決結果,肯定都不是雙方原先所預期的結果。
懂法者雖然得以輕易告知法條所在,但也有其義務與責任告知求助者,利害關係之所在,尤其消耗人力ˋ物力ˋ財力之[訴訟成本],以上個人建議與提醒僅提供你作為參考。
端看你們自己如何去衡量利弊得失,是否值得為[明知無法獲得全額理賠]的理賠金,去進入冗長的訴訟程序?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1-10-06T10:17
具你所述~不管怎樣,照你所述都是對方的錯比較大~~
1.轉彎車應先禮讓直行車
2.汽車是從快車道違規轉到慢車道的
敘述一:轉彎車必須先禮讓直行車~這不必解釋吧
敘述二:依你的圖片中描述,對方的車輛是違規切出來的~
敘述三:以圖片判定~你撞車的地點前方為紅綠燈口是吧??那就更站的住
腳了~因為撞擊點就算是分流口~但也只是讓汽車轉到慢車道〝直行〞,
如圖來看~他等於是〝穿越馬路〞!
但當下交通警察沒有判定責任歸屬嗎???如果沒有~那得叫交通單位
來判定責任歸屬~但好像要6000元!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1-10-06T22:22
專業的問題 還是問專業的律師吧法律的問題 可是差一點就差很多了
謹慎一點 多問問他人的意見 以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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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律師做免費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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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支持政府強拆違法農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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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yle
at 2011-10-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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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ris
at 2011-10-05T00:00
我目前的工作是100/4/20到職,是從事內勤的工作,因公司的財務出狀況,10/4晚上接到經理的來電,說內勤只要一個 ...

您下載音樂或電影都到哪些網站去搜尋^^!請尊重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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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11-10-05T00:00
網路世界無遠弗屆..網路資源使用樂無窮.既能增廣見聞又能增加各類知識^^!而您都如何在網路上搜尋線上播放或能 ...

非常急!有什麼補助?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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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at 2011-10-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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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11-10-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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