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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腕上時我騎車在路上,本人有稍微輕度近視約100多度左右,騎車騎在機車道上時,沒發現前有一位遊民走在機車道上,且這遊民衣服顏色上有點偏黑,導致我沒看到他因此從後面撞上去,當時我的時速約40~50之間,有證人可以證明我的時速不快,遊民走在機車道上,而且救護車來時將遊民送到醫院,以及員警到醫院詢問遊民時,且一切正常,可以與人對答,只是聽說中途有嘔吐過,問答到一半時突然類似中風的症狀出現,插管後緊急送加護病房,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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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avatarEmma2010-12-08
因為這還得要鑑定你是錯很大或很小這當然也會影響量刑標準雖然有錯就犯法但刑法57條有量刑標準所以很難給你一個標準答案頂多只能給你相關法條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人於死罪)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所以你只能希望那位遊民先生好轉至少刑�
Kumar avatarKumar2010-12-08
你走在機車道上,所以是遊民不守規則自行走到馬路上去。你因為分心又沒注意到他就撞上去了。我想雙方都有過失...遊民自己本身也要負擔部份責任,在法律上,若是遊民只是受傷,構成過失傷害罪,若是死亡則會構成過失致死...罪。這種車禍案件建議你跟對方談和解比較好,不然鬧到法庭上去曠日廢時,有得你跑,跑完刑事...,又接著要跑民事,因為對方還會跟你民事求償精神損失和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