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轎車在97年間被男友的朋友(A君).借走,當初借時也沒多想依正常想說反正男友處理,但經多方催問男友說對方車用完就會歸還,不久後朋友與其男友感情告吹想追討車子歸還....但其男友卻搞消失??!!!轎車還在前男友朋友那裏只好向A君催討...但A君置之不理期間朋友一直收到罰單(畢竟是自己是車主.不繳不行)也先繳罰單包括肇事逃逸(警方一定是先找車主.但朋友說車被A君借而不還,該如何處理!還好警方有找到A均處理車禍事宜!卻沒教朋友該如何把車要回
車被借走因沒寫歸還日期法官竟判侵占無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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