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中產假&婚假
男友目前正在服兵役,我跟他會在我生小孩前去登記結婚,我的預產期是在10月初,因為我生產完白天沒人可以照顧,我男朋友是想到時候婚假跟陪產假可以一起放,所以我想問…1 如果我們七月就登記結婚了,那他的婚假可以到10月的時候再放嗎?2 因為生產的日期很不一定,產假又只有三天,他有辦法隨時去請假馬上就可以放了嗎??Update:我剛剛爬文看到有人說當兵結婚還可以請什麼錢噢??他說要準備男女生的戶口名簿,而且戶籍要在一起才可以請?那是什麼阿??Update 2:第八條(簡略摘要) 因配偶分娩,得在不影響公務情形下,給陪產假三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前後三日內請畢,例假日順延之。”“”“”“”→什麼意思???我再請問一下要請婚假的話需要提早請嗎??申請到核准放假要多久時間?我老公是想要婚假產假連在一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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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izabeth
1 如果我們七月就登記結婚了,那他的婚假可以到10月的時候再放嗎?答:不行.........根據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民國 100 年 02 月 11 日 修正)第九條 軍官、士官結婚,給婚假十四日,應自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權責主官核准延後給假者,不在此限。第八條(簡略摘要) 因配偶分娩,得在不影響公務情形下,給陪產假三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前後三日內請畢,例假日順延之。2 因為生產的日期很不一定,產假又只有三天,他有辦法隨時去請假馬上就可以放了嗎??答:如果是志願役官士,在不影響任務的情況下,可以安排配合輪休假調整施放,產假是指您已經分娩然後給您先生在您分娩後可以照顧您的假期,當然在一般情況下馬上請假核准後就可以離營當兵結婚還可以請什麼錢噢??答;這是志願役官士兵才有的結婚跟生育補助金,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按當事人的階級核發給兩個月的本俸 2011-06-23 12:19:25 補充:如果戶籍不在一起者,則要檢附男女雙方戶籍資料 官兵結婚補助對象:現役志願役官士兵。檢附資料:1.戶籍資料。2.申請人印章。.承辦單位:官兵服務單位說明:1.結婚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當事人服務單位向財勤單位提出申辦,僅發志願役現役軍人。 2.補助當事人(結婚當月)本俸二個月。 3.雙方同任公職得分別得分別申請補助。 4.離婚後再與原配偶結婚者不得申領。 2011-06-24 12:23:32 補充:就是要在分娩前後三日分次請完,如有遇到假日則順延的是針對機關的單位,如果你老公是ㄧ般單位的話,還是主要一單位特性來安排請假當然都要是先申請,不管任何假都一樣,如果你們想要婚假產假一起放的話,只將登記結婚日期延後到十月過來補充強調一點,這是法規規定該給你們東稀釋一定給的,但所有詳細施行方法還是要依照部隊任務特性,所以最理想的辦法是教你老公去詢問他們隊上長官或者是管行政人事的
- Os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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