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到偷車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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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遇到一個男人,他說他打麻將結束後被朋友放鳥,請我載他去牽車,他給我兩百,我本來沒收,但是他堅持我就收下了,結果今天警察請我去派出所,說這個人是偷車賊。請問我有刑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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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el avatarRachel2015-02-0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我們在以下向您敘述之。您不須負任何刑責。我國刑法第30條規定的幫助犯,必須有幫助故意以及幫助行為才構成。也就是說,幫助必須是基於故意,所以並沒有過失幫助。您並沒有幫助他人偷車的故意,所以是不須負刑責的。另刑法第28條所規定共同正犯的構成要件,我國最高法院30年上字2132判例有云:「共同正犯的犯意聯絡,必須內容一致,否則即非共同一致。」您並沒有竊盜的意圖,與對方有竊盜意圖,兩者並不一致。��
George avatarGeorge2015-01-30
問題是....這個男的你認不認識不認識才有可能沒事有認識的...有機會變共犯
Kelly avatarKelly2015-02-03
我昨天遇到一個男人,他說他打麻將結束後被朋友放鳥,請我載他去牽車,他給我兩百,我本來沒收,但是他堅持我就收下了,結果今天警察請我去派出所,說這個人是偷車賊。請問我有刑責嗎?你是偷車賊共犯會直接判刑2015-01-3109:07:33補充: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2015-02-0108:43:34補充:不認識的一樣是共犯有很多人因為找工作而將存摺及身分證影本交給詐騙集團��
Kelly avatarKelly2015-02-03
因為不知者無罪的關係,因此事實匿名人士個人並不需要承擔任何刑責的罪過。
Kelly avatarKelly2015-01-31
請你去派出所有說告你?若事實如此應該不會有刑責。2015-01-3110:12:42補充:幫助犯的成立是幫助人有故意,但被幫助人並不知情,例如某甲金飾店員得知某乙今晚要來偷竊,而甲就故意在下班時不小心沒開啟防盜保安系統,而令乙更容易得逞,乙並不知情甲的暗助。但甲係從犯(幫助犯)2015-02-0112:47:40補充:詐騙集團的利用會構成幫助犯乃社會資訊展現已足夠行為人認知,若仍為之就有幫助之故意……這就是事件的不同差異性,不能混為一談的。抱歉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2-01
不會。幫助犯主觀上必須有故意,而且載人牽車結果載到偷車賊並不符合一般人認知上的因果歷程,你事後才知道對方式偷車賊,所以不成立幫助犯,也不會有刑責。配合警方辦案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