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轉彎前我們有依規定打方向燈等待入口淨空,直行車皆尚在30公尺外緩慢駕駛,(一輛靠站公車,旁邊並行一輛轎車,可以確認直行車皆有看到我們打方向燈而慢下)轉彎時仍是綠燈狀態,並非搶黃燈。(依照法則: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欲進巷口在斑馬線前減速等候行人通過(還有條轉彎車應禮讓行人的規則)。車輛在等候時以靜止狀態遭不知
轉彎車遭直行車撞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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