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的關西我們把東西工作上用到的東西放在"已交屋"的房子(大樓的某一層樓)裡面(但是我們並不知道已交屋了)裡面環境也被我們弄到有些髒亂(但我們進去前就有一點髒髒的了~後來某一天屋主不知道甚麼時候來的有拍照現驵的東西跟環境~但我們人不在現場~後來他通知銷售中心~銷售中心有問我們試不是我們的東西~我們說有~後來我們就去把裡面全部打掃過了~後來發現他有叫警察伯伯來處理~警察說私下和解就好了阿上法院也判私下和解~但是
這會算私闖民宅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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