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有沒有構成法律上的刑責..(侵占罪)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這有沒有構成法律上的刑責..不是本人的問題..是有關朋友的家庭朋友的姊結婚時...拿了一些金飾給他媽碼...但不是寄放就他姊夫純粹想要 給他媽媽的。。。 但過了幾年。。 現在他姊 姊夫 要回這些金飾(前提:當時他媽媽 沒有全部收下這些金飾 只留少部份。。 其餘的有還給對方)問題來了。。。現在雙方好像撕破臉。他姊就跑去 告他們 朋友他媽有收到一張 要去鄉裡的調解委員會。。說清楚事情。。 就大概這樣。。(都沒收到��

All Comments

Olive avatarOlive2010-09-03
這是屬於履行道德上義務之贈與行為原則上是不能任意撤銷的所以無侵占等刑責更無任何民事返還或賠償責任
Regina avatarRegina2010-09-04
我朋友說..那是當時他姊結婚想說拿這些金飾回去給他媽(當作是個孝心)"等於是給她媽媽"但他媽媽看這些金飾有點多很貴重於是有環給對方只留少許起來......當時這也是對方心甘情願的也沒有證據....(現在對方上面還寫說要全部還她們...列了很多...子虛烏有的例如金戒子10只等等的_當初留的也沒那麼多現在對方是坑人嘛?2010-09-0316:24:16補充:我朋友說當時只用口頭而已並沒有什麼證據~證人...就單純女兒拿了那些金飾給他母親......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9-03
只怕雙方對於這些金飾兩次間的交付,是否屬於贈與?有不一樣的認知。2010-09-0315:59:52補充:小意見: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對方列了很多,但重點是:上面有沒有收取人的簽章呢?如果沒有,請問如何證明當事人有收取這些物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