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可告侵占罪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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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初結婚時將嫁娶當時的金飾大部分都交給婆婆保管,現在我跟老公已經離婚了,就想拿回當初交給婆婆所保管的金飾,卻被她一口咬定因為小朋友生病需要用錢就賣掉了,這樣我能有甚麼辦法可以拿回來嗎?如果他說變賣了,可以證明金飾確時在他那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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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avatarLydia2010-07-31
如果妳能舉證金飾確實請她保管,<侵占>始可成立想必當初應該沒有立下保管明細現在能做的就是<蒐證>ex.錄下對話,證明有寄放金飾在她那保管唯有此逕才有機會要回所有2010-08-0410:33:05補充:握有錄音最好,妳可以再去電要看看若依然不給予交代只好請法院處理<如果內容有金飾數量或重量,變賣後資金去向更好>...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8-01
你要舉證那些金飾是你個人擁有的,不然依法律夫妻財產共有,你對該金飾也只有一半的所有權,你要告你婆婆"侵占",你也只能就該金飾的一半提告,除非你先生願意與你一同提告。你的錄音絕對可以作為佐證,不管他是否已將金飾變賣,侵占都可成立。
Harry avatarHarry2010-07-31
金飾,當舖業買賣黃金一定會有收當簿,警察每個月都會向轄區的金飾,當舖業收該典當資料來建立檔案以便清查,所以你拿你婆婆的身分證號碼向你轄區的派出所請求幫你調閱你婆婆的典當資料,那你就可以拿這資料提告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7-28
這樣好嗎...有點...哀..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08-01
既然離婚了,還想為此事糾纏不清嗎?離了就別在想這些~金飾與昂貴物品跟重要文件一定要自己保管,不得由第二人代管!
Andy avatarAndy2010-08-01
以下只是參考因為這種事很難去認定一人說一樣就會變羅生門不了了之賣了?賣誰?有賣就一定有買的人或店家當鋪呀如果是人就算是熟人沒立什麼證明文件也彼此知道認識買賣雙方的人吧如果是店家當鋪那就一定會有證明交易的文件就算沒老闆也會有印象有長什麼樣的人拿些個什麼來這賣吧1.如果是人只要有人能指認是你婆婆賣給他的又或是有看過你婆婆手上有那些東西(最好你自己能說出樣式重量價錢這些等等)2.如果是店家當鋪那些的就一定有證明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