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法律常識的大大們~我朋友(簡稱A)有個工作上的同事(簡稱B)(認識2年了)..有天B突然跟A説他有個賺錢的機會..要找A投資他說那個那個投資是當鋪的..可以賺很高的利息錢..並且他說如果有任何使本金損失的事情發生~他會負責而當下A就不疑有他...自然就匯了錢給他(有匯款紀錄跟A當時跟B的msn對話紀錄)而事後1個月他跟A說他那個投資的事情是騙人的...他自己把6萬拿去花了並且跟我朋友說他會把錢分期還給他..有簽借據!!但後來他並沒有還錢給我朋友..並且避而不見~我想問看看..這種情況的話我朋友是不是可以告他1.先前利誘欺騙我朋友財務屬於詐欺罪2.事後沒有履行合約還錢屬於背信罪...Showmore
這樣是否構成詐欺罪跟背信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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